和有好感的女网友初次见面,很多男性都会比较大方。单身的刘某从外地赶到南京和刚认识的女网友见面,一晚上仅果盘和酒就消费了3.35万元。刘某深感被骗,报警后才发现这是一个诈骗团伙。近日,南京市秦淮法院公开审理了此案。
记者了解到,刘某在上网时突然收到一个陌生人添加好友,仔细一看头像还很漂亮,便迅速同意了好友请求。二人在网上聊的很开心,女网友主动提出让他来南京见面。看到见面地点在酒吧,刘某心里一阵狂喜,很快买票来到南京。见面后,刘某发现女网友长得不像她的头像,女网友表示这年头女孩长得不像自己照片很正常。二人去酒吧后,刘某询问后发现便宜的菜都没有,仅有的酒和果盘却异常地贵。碍于颜面,刘某还是点了一杯酒,但女网友却点了好多东西。结账时,刘某付了3.35万元,愤怒的他感觉被骗立即报警。
接到报警后,警方展开调查,很快将犯罪团伙抓获。原来,顾某是这家酒吧的店主,他招募了于某、王某作为该店的管理和服务人员,并招募史某等人为酒托女。顾某和王某等人冒充女性身份通过网络认识一些男性网友,并以交男女朋友等为由,获取对方身份、联系方式等信息。只要男网友愿意出来见面,酒托女就会出去见面并将他带到酒吧里消费。事成之后,顾某便会将提成发给酒托女。
记者了解到,涉案酒吧没有一个厨师,店内只会出售酒和果盘。该店工作人员于某、王某等人采用以低价酒掺兑饮料冒充高档酒等方法,骗取被害人的钱款。
经调查发现,除了刘某还有张某、杨某二人遭遇同样的事。张某进酒吧后发现这里的酒水异常地贵,于是和服务员悄悄说能不能让她告诉女网友自己的卡里没钱了。张某不知道服务员和女网友是一伙的,女网友当场翻脸,你不是还有一万元怎么说自己没钱了?不得已,张某一共消费了2200元。杨某也被以同样的手段被骗1300元。
法院认为,被告人顾某、于某、史某、王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手段诈骗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均已构成诈骗罪,系共同犯罪,依法应予惩处。
法院经审理后判决,被告人顾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6个月,缓刑2年,罚金人民币15,000元。于某等三人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10个月至1年2个月不等,缓刑1年至1年6个月不等,罚人民币5000至10000元不等。
秦淮法院相关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市民在网上交友时,涉及到金钱方面一定要多加注意。如果出现异常情况或发生损失,要保留证据,及时向公安机关反映,运用法律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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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责任编辑: 孟洋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