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阜阳市阜南县男子孙某因不满停车违章被阜南县公安局交警贴罚单,他在微信朋友圈及微信群公然辱骂交警。阜南县公安局官方微博7月31日通报称,孙某7月30日下午到警方投案,目前被依法行政拘留5日。
阜阳市公安局发给记者的通报材料显示, 7月15日16时18分许,阜南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城市中队民警在城区三塔路与陶孜河西路附近开展违章停车辆清理工作时,发现一辆车牌号为皖KLXXX的黑色小型汽车违法停车,民警在确认驾驶人不在现场的情况下,对该车进行违停拍照,并依法下达了违法停车告知单。
当晚,该车车主在自己的微信朋友圈发表针对当事执勤民警的侮辱性言论,并配发违停车辆告知单照片。阜阳市公安局工作人员表示,车主辱骂交警的言论随后被其好友转发并评论,在网络上广为传播,对公安机关执法活动造成了严重影响。
后经警方查明,该男子孙某,系阜南县居民。7月29日,孙某又在微信群里发布侮辱交警的言论,城北派出所于7月30日依法对其进行了传唤询问,孙某对其辱骂交警的事实供认不讳。城北派出所依法对其做出了行政拘留5日的处罚决定。
阜阳市公安局工作人员告诉澎湃新闻,孙某的行为已经违反了《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第二项规定,构成“公然侮辱他人或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违法行为,应当受治安处罚。
警方表示,公安执法人员在执法过程中都有严格的规定,如果对其处罚不满意,可以申请行政复议或向上级机关申诉。若仅仅是为了发泄个人情绪,公然在社交网络上恶意侮辱,将会受到相关法律法规的处罚。
在此,佰佰安全网提醒市民,随着智能手机的普及,微信朋友圈成每个人的小天地,随手上传一段小视频、几张照片,在里面吐吐槽、发发牢骚很正常。但是,朋友圈并不是法外之地,在朋友圈也不能随心所欲地发东西,否则就可能因言论不当引发不必要的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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