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恋期间拍摄“纪念裸照”,分手后却成了敲诈勒索的工具。男子钟某因不甘心同婚外恋情人分手,竟冒充他人,持裸照多次对前女友进行敲诈勒索。近日,集美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这样一起敲诈勒索案。
钟某来自安徽,现年38岁,他同妻儿一起生活在厦门,案发前暂住于集美区。2013年7月,钟某同年轻貌美的小丽(化名)因工作关系相识。随后,两人感情进展飞速,几个月后便发展为情人关系。
双方热恋期间,钟某多次以作纪念为由,拍摄并保存小丽裸照。之后,因多方面原因,二人分手。
不料,分手之后,钟某并不甘心同小丽结束关系。他又以朋友李某的身份注册了QQ及微信,添加小丽为好友。刚开始,钟某自称“李某”,以小丽裸照相要挟,要求小丽“继续与钟某保持关系”,但被小丽拒绝。后来,钟某又向小丽勒索金钱。小丽分5次通过微信转账给钟某人民币4200元。
就在敲诈小丽的同时,钟某还在小丽面前假装“诉苦”,制造自己也被“李某”敲诈勒索的假象,小丽对此深信不疑。
2017年2月,不堪其扰的小丽选择了报警。公安机关传唤钟某询问案情时,钟某刚开始仍以被“李某”敲诈勒索的被害人自居。但最终,钟某内心不安,向小丽承认了自己的犯罪事实,并主动投案自首。案发后,钟某取得了被害人小丽的谅解。
近日,集美区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判处钟某拘役4个月,缓刑6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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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责任编辑: 黄淑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