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7日,三河市公安局收到一封湖南省一大学寄来的感谢信,感谢民警及时解救了一名即将陷入燕郊辖区传销活动的在校大学生。
原来,8月12日21时许,三河市公安局行宫东大街派出所接到湖南一大学打来的求助电话称:“其学校在读学生陈某多日无法联系,最后的联系地点为三河燕郊辖区的某个旅店,但具体地址不详,老师十分着急。”
行宫东大街派出所民警接到报警后,仔细分析案情,根据以往的工作经验,怀疑陈某可能被传销人员拐骗到此地,从事传销活动。根据从湖南到燕郊所需的大概时间,推断陈某应该还停留在某宾馆,极可能还未进入传销窝点。
考虑到辖区旅店众多,办案民警迅速成立解救行动小组,冒着大雨对辖区众多小旅店展开撒网式排查,十几名值班民警分头行动逐一检查,不放过任何一条线索,在经历了2个小时的撒网式搜索后,终于在辖区内某旅店内查找到陈某的登记信息。
13日凌晨,办案民警向派出所接警室拨打了电话:“找到了,就是他!”解救小组将陈某安顿好后,立即前往涉嫌传销活动的窝点,成功捣毁传销窝点2处,遣散传销人员32名。
就这样,一场湖南与河北之间相距1500多公里的营救行动,在行宫东大街派出所全体值班人员2个小时的共同努力下,终于画上一个圆满的句号。
目前三河市公安局正进一步加大对辖区内的非法传销活动的打击力度,以最大努力为辖区居民营造和谐的社会环境。
传销的危害性:扰乱社会经济秩序、影响社会安定团结、引发社会刑事案件上升、家破人亡等社会骚乱。传销的本质在于通过发展下线实现财务的非法转移与聚集,并未创造社会价值,这是它与正常营销的本质区别。 传销不是国家行为,也不可能是国家行为。虽然给当地带来经济刺激,促进了消费,但其本身组织行为对大多数参与者造成无法挽回的危害,违反了人类正常生活和活动。
( 责任编辑: 孟洋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