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上海捣毁一80余人传销组织:成员扮“网恋”外地拉人头,每顿吃土豆白菜做横财梦
日前,上海公安机关成功捣毁一传销组织,团伙主要成员王某明等20人因涉嫌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已被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
又是套路:被网恋吸引至上海,两个月换6住处
2017年8月8日,金山公安分局接男子李某报案,称其被人诱骗至金山,被迫购买44800元的化妆品后被要求加入一传销组织。李某告诉民警,2017年1月,他在江西老家玩手机QQ时,一个自称叫“陈静”的女子加了他好友。在随后的三个月时间内,两人关系迅速升温。在收到“陈静”邀请后,今年4月1日李某便来上海金山打算和她发展进一步的关系。谁知见面后,“陈静”就将李某带到一间出租屋内。李某发现里面有好几个自称“陈静”的同事。此时“陈静”才告诉李某,她的真实姓名叫“马德亮”,是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的直销员工。
接下去的2个多月时间,李某辗转换了6个暂住地,活动范围被限制在出租屋内,每顿饭只有土豆和白菜,就连上厕所都有人盯着。
在直销员的威逼利诱下,李某被迫以每套2800元的价格买了16套“时光倩影”的产品,总共44800元。由于身上并没有现金,李某被逼无奈找了个理由让家里人汇了5万元到自己的银行卡上,取了44800给业务员后,对方又返还了7150元给李某,然后又强迫李某拉亲戚朋友进来“做业务”。
李某感觉到所谓的女友根本不是什么“直销员”,而是拉自己进入传销窝点。一天晚上,乘暂住地的看守人员打瞌睡的机会,李某逃离了后向警方报案。
80余人团伙分为5级,授课发放红利时落网
近一段时间来,金山分局部分派出所的社区民警在工作中发现几处出租屋的人员居住情况比较反常,租客基本很少出门,遂作为线索展开调查。而李某反映的情况与这条调查中的线索基本吻合。警方遂将这几处地点作为重点排查,在基本确定该批窝点涉嫌传销后迅即成立了由经侦部门牵头的专案组开展侦查工作。
经初步侦查,专案组发现李某陷入的是一家披着销售珠宝玉器首饰“外衣”,实为传销组织的上海某珠宝有限公司,对外打着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的旗号进行化妆品推广,注册地就在上海金山,公司法人王某明。
根据前期警方开展的人员排摸结果以及李某报案后开展的针对性侦查,专案组迅速掌握了该传销组织的人员架构以及培训窝点。该传销组织人员分5层,A级别的“大老总”即王某明,B级别的叫“老总”有4人,分别是张某兰、易某、刘某、任某枝,C级别的则叫“领导”,分别是马某亮、杨某平等8人,其余的D、E级别则是业务员,共有80余人。
每个月的5至10号是该传销组织发放红利的时间,地点就在金山某购物中心的一家KTV内。根据前方侦查员反馈的情况,该传销组织将于8月9日在该KTV进行集中授课并发放红利。8月9日,专案组抽调了精干警力进行抓捕行动,当场抓获王某明等101名传销人员并查获准备用于发放提成费的10万元现金。
警方搜查王某明的店铺,并没有什么“时光倩影”产品。
组织成员均为16至31岁的外地年轻人
经审查,该团伙嫌疑人交代了自2016年2月起,利用上海某珠宝有限公司为掩护,假冒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名字进行传销,以交入门费、拉人头方式,按“五级三阶”制的奖金制度,诱骗投资者参加该组织并发展下线人员,截止目前共计发展人员超过5层100余人。
警方在侦查中发现,陷入该传销组织的均为外省市年轻人,年龄为16至31岁之间。传销团伙利用女成员以介绍好工作或以谈恋爱为名将受害人诱骗至传销窝点,软硬兼施逼迫加入。传销窝点一般租用城乡结合部小区作为住所,每处少则5、6人,多则8、9人,轮换居住。骨干成员担任“寝室长”,所有人吃大锅饭,睡大通铺,对会员采取限制外出,外出贴身监督等方式进行人身和行动控制。团伙骨干成员在传销窝点内灌输“不劳而获、坐享其成、快速致富”的思想对参与者进行反复洗脑,并动员会员不断拉人头发展下线。
计酬方式层层“扒皮”错综复杂,“大老板”获利50余万
据该案的承办民警介绍,该传销组织实行的是“五级三阶制”奖金制度。所谓的“五级”就是将会员分为五级,根据发展的下线人数作为晋升依据。自身及其下线产品数量无限代累计,即发展的下线无论有几代,都算作自己的产品套数。其中最低级别需产品1-2套,最高级别需多于393套。所谓的“三阶”即有三次“晋级”机会,当会员发展的下线也达到A级后,该会员则“出局”。
据民警介绍,这样的模式是非常典型的传销模式,到案的100余人没有一个人看到过自己花每套2800元购买的“时光倩影”化妆品。而缴纳的2800元费用中,公司扣除350元“税费”,剩余2450元则用于发放各项奖励。
首先就是“销售奖”,每直接发展一名下线,不同级别的人所拿到的提成比例不同,其中A级拿52%,B级获42%,C级可得30%,D级有20%,E级仅15%。例如,A级别的人直接发展一名下线,可以拿到提成1274元。
其次是“能力差奖”,即上一级别的直接销售奖减去下一级别的直接销售奖所得出的金额:即A级可以拿B级别的52%-42%即10%;B级别可以拿C级别的42%-30%即12%。
然后还有仅限于B、C级的“辅导奖”,当会员的下线和会员为同一级别时,可以拿到4%或者3%的辅导奖。
最后是仅限于A级的“福利奖”,即A级别会员下各层下线每发展一名下线,A级别会员均可以拿到2%作为福利奖。
据悉,“大老总”王某明在被抓时,已经不劳而获50余万元。
王某明注册的是销售珠宝玉器的公司,销售的商品与所谓的“产品”无关。
传销员自述经历:一口气买入10套产品却未能发展下线
在派出所内,记者见到了几名嫌疑人。其中的一名D级传销员陈某告诉记者,当初自己进公司的时候买了1套化妆品,后来为了升级到D级传销员又买了2套,一共花了8400元钱,现在自己的上家是C级管理人王某梅,自己到现在也没有发展到下线,所以只拿到过一次提成1600元,每个月也没有固定工资。如果想提高收入就得不停地拉人进来,拉的人越多,自己的级别就越高。但是自己进入该公司近半年了,一个下线都没拉到,自己的本钱还没收回来。
而另一名传销员崔某有着和报案人李某相类似的遭遇,而最终的选择却不一样。 2016年4月份的时候,崔某在网上结识了一个叫“小芳”的江苏网友,对方答应给崔某介绍一份工作,崔就从江西老家来到上海金山。结果被一名女子带到一出租屋内,经过一段时间的“洗脑”,崔某花了8400元认购了3套“时光倩影”化妆品,之后就一直和其他业务员积极地发展下线,可惜至今一个也没发展成功。
1995年出生,15岁就出来打工的韩某则已是传销组织的C级管理人,而其升级的办法就是花了28000元钱购买了10套“时光倩影”。在被问及当初是怎么陷入的,韩某称是在2016年5月的时候被公司的B级管理人易某带入该传销组织,并被反复灌输致富捷径,在巨额利益的诱惑下,韩某一下子买了10套产品成为了C级代理,结果一年多时间过去了,自己也是一个下线都没发展到。自己所投入的28000元也就拿到4000多元的返利。
王某明的营业执照。
相关链接:网络传销以直播、聊天室方式“宣讲”,有专业人士参与设计
目前,传销犯罪主要有两种形式,一个是人传人“拉人头”式的传销,另一种是网络传销。相对于人传人“拉人头”式的传销,网络传销更具隐蔽性。
网络传销组织往往在互联网上设立电商平台,以对外销售价值与价格远远背离的商品为名引诱他人参与传销组织,并通过宣传其设定好的奖励规则,诱使他人积极发展下线,牟取非法利益,实现传销组织规模的不断扩大。还有些传销组织通过直播、聊天室等方式进行“宣讲”。
近年来,警方也发现传销犯罪出现一些新特点——
一是传销手法隐蔽化。一些传销组织专门聘用精通公司运作、财务知识的专业人员设计传销层级模式,采取错综复杂的计酬方式,通过非银行系统收取传销资金、发放传销奖金、转移涉案资金,以逃避有关部门监管,具有较强的反侦查意识。
二是经营扩张网络化。越来越多的传销组织通过互联网平台设立网站,巧立名目并以返利、分红等为诱饵,迅速发展下线人员,有的甚至将授课视频上传到网上,在短时间内欺骗了众多不明真相的群众。
三是参与群体复杂化。本市近年来查处的传销违法犯罪活动的源头大多数在外地,流入型特征比较明显,参与群体成份复杂,且各年龄层次都有。
警方提醒,面对网络销售时,市民先要耐心甄别“真假李逵”电商平台,尽可能通过大型知名的电商平台去购买产品;其次要认真比较商品价格,一般传销的电商平台商品价格往往存在虚高的情况,而且货物没有退货保障;最后要注意通过电商平台注册会员时是否需要填写推荐人,普通电商平台一般是不要求填写推荐人的,而传销电商平台必须要填写推荐人一栏,这样做的目的就是通过以统计发展人员数量来获取返利。
对于生活中发现传销犯罪线索的,也希望市民能够及时提供给公安、工商机关,尽早挽救参与人员,协助执法部门共同打击传销违法和犯罪活动。
传销的危害性:扰乱社会经济秩序、影响社会安定团结、引发社会刑事案件上升、家破人亡等社会骚乱。传销的本质在于通过发展下线实现财务的非法转移与聚集,并未创造社会价值,这是它与正常营销的本质区别。 传销不是国家行为,也不可能是国家行为。虽然给当地带来经济刺激,促进了消费,但其本身组织行为对大多数参与者造成无法挽回的危害,违反了人类正常生活和活动。
( 责任编辑: 孟洋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