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情发生在杭州城西的一家大型超市。
从今年上半年开始,超市在进行数据分析时发现,猪肉损耗突然增大,通过监控,超市发现超市卖肉专柜的邹某好像有问题。6月7日晚上7点,超市通过监控发现邹某再次“出手”,他到存放猪肉的冷鲜库,割了一些肉放在了他的货架上。
超市报警,在警方面前,邹某承认了盗窃超市猪肉的犯罪事实。
原来,超市有两个猪肉柜台,一个是超市自营的,一个就是邹某所属的食品公司派驻超市的专柜。但这个专柜存放猪肉的地方和超市存放猪肉的是一个地方,就是超市的冷鲜库,这样,邹某有了可乘之机。
邹某说,卖肉是有损耗的,这个损耗算自己的,所以,为了降低损失,多赚点钱,多拿点提成,从今年3月开始,他每个月都会到超市的冷鲜库,从超市自营的猪肉上割下一些来,每次10来公斤。他想超市的肉多,每次只割一点,超市发现不了的,可他没有想到,积少成多啊,每次这么一点,几个月下来,也是一笔不小的数目啊。况且,他每次偷的肉都是好肉(白条肉的中段)。
从3月份开始到6月7日晚被抓,邹某先后27次盗窃猪肉,价值达1万余元。
因涉嫌盗窃罪,邹某今天(8月22日)被西湖区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
其实,邹某作为食品公司派驻超市卖猪肉的员工,收入是保底工资加销售提成,每个月大约有7000元以上,好的时候上万。这下他以为只是贪点小便宜,没想到成了盗窃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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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责任编辑: 吴梦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