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管是国际惯例还是从道理上,选择哪一种分娩方式,决定权都应该在孕妇手中。家属的签字,从道理上讲也是代表孕妇签的。
陕西榆林一名待产孕妇跳楼自杀事件,陷入了重重的迷雾之中。
最初,榆林第一医院绥德院区发布的声明称,产妇马xx疼痛难忍,多次向家属要求实行剖腹产,医院也多次劝说家属同意手术,但是家属表示拒绝,最终,产妇跳楼自杀。所以,她的死和医院的医疗无关。
医院的证据是,家属签了一份要求要求顺产的文件,并“谅解意外”。
产妇的丈夫延先生随后接受媒体采访时否认了医院的说法。延先生称,自己给医院说过,如果产妇疼的话就可以剖腹产,而医生则回复说不用剖腹产。这样,最终导致产妇自杀的就是医院而不是家属。
▲家属签署《产妇住院知情同意书》,落款时间为8月31日
最新的消息是,医院称有录像显示产妇跳楼前曾向家属下跪。家属方面还有什么证据尚不得而知。人们只有期待相关部门能多方调查,给关心此事的公众提供一个“更接近真相”的结果。
显而易见,如果责任在医院,医院不仅面临多方责难,还会面临着天价赔偿。而责任如果是在家属,这种为了顺产害死产妇的事情,必然让家属陷入铺天盖地的道德指责。
让人悲痛的是,在整个过程中,作为最重要的一方,产妇永远不能再开口了。她的疼痛和死亡,留给这个世界一个巨大的问号。
通常来说,医院是希望产妇剖腹的。因为剖腹产不仅有手术费,还会有住院的费用,这会增加医院的收入。这种创收的观念,导致前些年中国各地的医院剖腹产率远远高于世界平均水平。
▲医院在微博上发布的情况说明
2010年之前,媒体出现一轮集中呼吁顺产的声音,认为过高的剖腹产率,会导致整个国民素质的下降。2010年开始,卫生部开始强调提高顺产比例。
在很多医院,医生都会首先建议顺产,甚至出现“剖腹产指标”的说法,要剖腹产,还要向医院争取。
因此,榆林第一医院并非没有“要求顺产”的愿望。目前,医院的回应,也并没有解释自己是否有“顺产比例”的压力。那些认为医院天然倾向于做剖腹产手术的说法,可能不一定符合实情。
产妇家属方面也是一样。医院出具了家属同意顺产的保证书,尽管“谅解意外”只是这种保证书的通用格式,但是,家属目前也没有提出足够的证据来洗清自己。家属的辩解是含糊的,而且缺乏应该有的悲痛。如果医院所说的“产妇下跪”录像属实的话,家属的嫌疑就更大了。
家属要求顺产的动机确实是存在的,除了顺产更省钱之外,人们还普遍相信“顺产对孩子更好”。目前媒体的报道并没有展示家属的经济能力,对产妇和家属过往的关系以及产妇的精神状态,也缺少更多的信息。
从当前所掌握的信息来看,有一点是肯定的:在整个过程中,医院和家属都缺少对产妇的关怀,也没有尊重过患者的意愿。
医院和家属都在坚持自己的原则(控制剖腹产数量,顺产对孩子更好),而对眼前那个疼得哇哇叫的孕妇反应相当冷漠。
▲产妇的感受应是医院和家属考虑问题的第一出发点(图与新闻无关)
他们感受不到疼痛,或者疼痛的喊叫还没有能够冲击他们所坚持的原则。他们都以为自己坚持的观念是正确的,但是却没有考虑那个活生生的人。
孕妇死后,医院表示三次提出过剖腹产,家属称两次提出剖腹产,这种急切的辩解,让他们的冷漠更加明显。在整个过程中,你们谁尊重过孕妇本人的意见?
因此,在彻底的调查结果出台之前,我们甚至可以认定,双方存在着某种合谋。其实,如果留意网友的评论会发现,这种不尊重孕妇意愿的案例在现实中真是太多太多了。在微博上,几乎引发了广大妇女谴责丈夫和婆婆的浪潮。
对孕妇的劝诱、逼迫大量存在,而且还以爱的名义,以孩子的名义。
▲事发所在医院
不管是国际惯例还是从道理上,选择哪一种分娩方式,决定权都应该在孕妇手中。家属的签字,从道理上讲也是代表孕妇签的。
就本案来看,孕妇选择顺产的愿望并不强烈,家属在这种情况下还签署要求顺产的声明,就已经很成问题。
也许我们要彻底反思一下“一切为了孩子”这种观念,对孕妇来说,这种以爱的名义发出的呼唤,很容易变成对自我的压制。她们忍受疼痛,并且把这看做是通向光明的道路,她们甚至不敢主张自己的权利,把“为了孩子”看成自己的使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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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责任编辑: 吴梦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