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哇、哇……”一阵急促的哭声从大门口传过来,惊醒了正在床上睡觉的曾先生夫妻俩,为了查看到底发生了什么,曾先生打开了大门。结果发现一个婴儿被放在大门口,哭声也是从这里传来,但周围却没有任何人。
深夜大门口发现弃婴
10月14日23时35分,对于这个时间,彭泽县的曾先生记得非常清楚,因为当晚他被妻子叫醒的时候,看了一下手机。据曾先生回忆,妻子把他叫醒时,他就听到了门外的婴儿哭声,然后整个人就彻底清醒了。
“听到婴儿的哭声之后,我还有点纳闷,因为周围没有听说有谁家生了孩子,而且哭声非常清晰,我老婆就让我起来看一下,然后我就发现大门口有一个婴儿。”曾先生说,当时的温度比较低,孩子的脸上很凉,所以他跟妻子立即将婴儿抱进屋里,放在被窝里取暖,然后拨打了报警电话。
十分钟左右,接警的彭泽县公安局龙宫洞派出所民警就赶到了曾先生家,看到孩子后,他们又当着曾先生的面打开包裹在婴儿身上的毯子,并在里面发现了一张纸条及用红纸包着的200元钱。
“当天晚上的温度很低,但民警来得很快,而且包括所长在内来了四五位民警,大家对这个孩子都非常关心。”曾先生说,解开毯子之后,他们发现是一名女婴,初步检查并未发现畸形,女婴身上的纸条上还写着出生年月日。根据上面的时间显示,女婴出生在当天18时51分,距离其父母将其遗弃在曾先生家仅4个多小时。
看着可怜的女婴,曾先生及派出所民警心里都非常难受,曾先生告诉浔阳晚报记者,他当时很想收养这个孩子,但考虑到妻子的手患有风湿病,所以才请求派出所民警帮助想办法解决此事。
孩子有了一个温暖的家
初步了解情况之后,带队的所长徐航立即安排民警连夜寻找商店,购买了一些婴儿用品及食物,送至了曾先生家,并请求曾先生夫妇帮忙照看一晚。得到同意之后,他们才回到派出所,而那时已经凌晨2时。
民警连夜赶到曾先生家了解情况。
“我们派出所民警都不会带小孩,所以只能请求曾先生夫妇帮忙照看。”徐航说,第二天一大早,他们就与该县民政局取得了联系,并在民政局的建议下,准备将孩子送至儿童福利院。
然而就在民警准备联系曾先生一起将孩子送至儿童福利院时,辖区一对夫妻听说女婴的事情后,便主动找到派出所,并表示愿意收养婴儿。考虑到婴儿确实有被扶养的需要,派出所民警便按照相关规定对这对夫妻进行了调查,然后又帮助这对夫妻到相关部门办理了相应的领养手续。“这对夫妻向我们提交了保证书,并承诺会好好抚养这个孩子,我们也很高兴能帮助这个孩子找到温暖的家。”徐航说,今后他们也会时常关注这个孩子,确保她能健康成长。
民警提示:对于父母或者有法定抚养义务的人随意遗弃小孩的行为视其行为的严重性分为两类处罚:一种是行政处罚,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五条第二款,遗弃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被扶养人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警告。如果情节恶劣,则可能上升到刑事处罚,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一条“遗弃罪”,即对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情节恶劣的,依法应判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小编认为,近年来,弃婴事件频发,个中原因多元复杂,有些是因为现实生活的压力犯的错,有些是因为性知识缺乏犯的错,有些是因为只顾享乐不想承担后果犯的错,更多的是重男轻女传统观念使然。众声嘈杂中,有关健全和完善社会救助体系的呼声渐成共识。
( 责任编辑: 孟洋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