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0日地下停车场里,两辆同款同色的宝马车并排停放。一男子大意把别人的车错当成自己的,将装有一份37万元的合同及一台笔记本电脑等物品的袋子和电脑包遗忘在别人车的后备箱盖上。
“警官,这些东西不知道谁放在我车上的。”10月20日12时许,一辆从观山湖区林城西路驶来的宝马轿车在绿色未来路口停下,司机田女士向路口执勤的观山湖区交警求助。交警询问得知,原来田女士刚驾车从沃尔玛地下停车场出来,行车途中,她通过车辆后视镜发现自己车的后备箱盖上竟有物品。于是她沿途寻找警察,希望交警能帮忙。
经清点,交警发现2个袋子1个电脑包,包里有一份37万元的合同、一台笔记本电脑、一副耳机、两件衣服等物。田女士留下自己的联系方式后将东西交给交警便驾车驶离,请交警帮忙寻找失主。根据合同上所留电话号码,以及在电脑包里找到的驾驶证,交警核实确认失主就是合同上的乙方刘某。
12时46分,刘某来到观山湖区交管分局认领失物。原来,刘某有一辆和田女士的车相同的宝马车,当天恰巧两车并排停放在沃尔玛地下停车场里。刘某当时想将另外一辆车上的一些东西转放到自己的车上。因停车场里光线不好,大意之下他将东西错放到田女士的宝马车后备箱盖上。因其他事打岔,刘某忘记了这事,开着另一辆车离开。若不是接到交警电话,刘某都还未发觉自己将合同、笔记本电脑等贵重物品遗失。
好心的田女士和交警帮刘某挽回了损失,刘某分别向田女士和交警表示了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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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责任编辑: 黄淑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