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孩子上一所好学校是很多家长的心愿。通州区的一位家长为了让女儿能在城区就学,不惜重金找同事帮忙,谁料上当受骗,不仅学没上成,还被骗去1.4万元。
记者获悉,通州法院审理了这起诈骗案,被告人包某被判处有期徒刑9个月,并处罚金1万元。
41岁的包某系通州区人,2009年曾犯合同诈骗罪被法院判刑,后在一家橱柜厂里当驾驶员。包装工顾某和包某在同一家工厂里工作,因为女儿正准备“小升初”,听包某与其他同事聊天时提起曾帮朋友家孩子在当地金沙的小学入学,便找包某帮忙,希望女儿能够在金沙的某初中就学。包某尽管知道自己帮人入学的事是吹牛的,但还是答应替顾某“疏通关系”。
今年7月29下午,包某发短信给顾某,谎称已将其女儿名额录入了教育局电脑系统,需要8000元费用。次日,顾某在厂里把钱交给了包某。8月底,包某告知顾某,26日可带孩子去学校报到,但顾某几次都被拒之门外。包某辩解说今年难度太大,一直拖到9月3日,包某打电话给顾某,说要请客送礼,又骗取顾某6000元。眼看已经开学,钱也给了,顾某心急如焚,连续打电话、发短信给包某,却再也没有回音,顾某这才知道上当,遂报警。最终,顾某女儿按照规定就近入学。9月20日,包某被公安机关抓获,后将全部赃款退还,取得被害人的谅解。
通州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包某在明知不能为被害人顾某女儿上学一事疏通关系的情况下,仍然虚构找关系、请客送礼等事实,先后两次骗取顾某1.4万元,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鉴于包某已退赔被害人经济损失并取得谅解,法院遂作出前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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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责任编辑: 黄淑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