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开平市公安局赤水派出所破获一起入室盗窃案,原来平时待友不薄的事主万某,被常到自家吃住的朋友余某财(男,18岁,开平市赤水人)盗走现金人民币约4500元及金戒指一枚。
11月10日17时30分许,赤水派出所接到110指令:事主万某报案称其位于赤水镇东山某村的家中被人盗窃。接到处警令的民警迅速赶到案发地并勘查现场。
经民警调查后得知,事主万某家中存放的4500元现金和一枚金戒指被盗。万某挂在房间中的一件黑色外套衣袋装有6000多元现金,案发当天上午,他拿出其中2000元要给准备结婚的侄子,其侄子拒绝后,又将钱放回了原处。10点多离家外出办事,下午16时回家后万某发现被盗走4500元现金和一枚金戒指(价值约1000元左右),剩余1500元现金还在衣袋中。
民警调查中发现,该案有不少蹊跷疑点:失盗房间现场并没有“翻箱倒柜”的痕迹,被盗房间的衣物摆放井然有序,而且怎么还会剩下“1500元”不盗走?不像一般入室盗窃现场。民警初步判断是熟人作案,于是从事主万某身边的“熟人”查起。
知道万某家中有钱的侄子很快就被警方排除,反而时常和万某一起喝酒玩耍,并住在万某家的小伙子余某财进入了警方视线。据民警进一步调查获悉,平时游手好闲且无业的余某财,经济来源拮据,但在案发后当天下午却突然买了一辆二手摩托车,而且案发当天余某财就在万某家中居住,通过多方的走访调查更加证实了警方的判断:涉嫌盗窃的嫌疑人就是余某财。
在当天傍晚,民警在赤水镇高龙圩将余某财抓获,在一系列的证据面前,嫌疑人余某财对其盗窃朋友万某财物的事实供认不讳。
原来,年过半百的万某喜欢交友喝酒,趣味相投的后生余某财成了他家的常客,且经常到他家玩耍吃住。近段时间,余某财在网上借了“小记贷”花销,并急需还款,案发当天正在万某家房里的他,听到隔壁的万某与其侄子的对话,得知万某家中有现金,就趁万某离家后盗走现金约4500元人民币及一枚金戒指,由于害怕被万某发现所以留下1500元。随后,余某财将盗得的现金用于还债吃喝,并以700元的价格购买了一辆二手摩托车,将所盗钱财挥霍一空。
在日常生活中,家庭盗窃给我们造成了经济损失,我们该如何做好基本的家庭安全防范呢?下面请看以下佰佰安全网为您带来的安全科普知识,希望对您的生活有所帮助。
( 责任编辑: 吴梦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