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4日夜晚,有人在西安市长安区一村道边焚烧了4辆共享单车。辖区派出所民警得知情况已派人到现场查看。
昨日下午,华商报记者在长安区韦曲西街西韦村西韦巷一个小十字路口旁的水泥台上,看到被焚烧的4辆共享单车。其中两辆由于车头未完全被烧毁,可以分辨出是酷骑单车。其余两辆被烧得较为严重,从其中一辆自行车连接右后轮的车架未被完全烧尽的颜色显示是黄色,似乎是一辆ofo共享单车。4辆共享单车下边是一层厚厚的灰烬,水泥台旁的墙上被烟熏黑的痕迹有两三层楼高。
据事发地点对面经营面食的一位女士说:“应该是24日晚上烧的,因为前一天我关门时还好好的,第二天早上开门时才发现这情况。”面食店十字对角超市里值班的一名男子表示,这几辆单车被烧后撂在那里已经好几天了,应该是24日凌晨2时到3时之间烧的。“因为当时我就在店里,突然听到接连几声爆响,还以为是谁半夜放炮。早上起来才发现是几辆共享单车夜里被人烧了。”
西安市公安局长安分局韦曲派出所民警得知情况后到现场处警查看。
由于无法联系上酷骑单车的工作人员,华商报记者仅联系了ofo共享单车的工作人员。对方表示,从照片来看还无法完全肯定就是小黄车,但损坏共享单车的事的确经常发生。“以前看到过各种损坏情形,但还没见过焚烧的,我们将加强日常巡检。如果逮住破坏现行将会报警并让其照价赔偿,如果情节非常恶劣会走法律程序。同时我们也呼吁大家,一定要文明用车,爱惜共享单车。”
一位酷骑单车用户表示,最近很多酷骑用户都为无法退押金和余额的事感到气愤,不排除有人故意采取这种形式泄愤。
对于此事,北京大成(西安)律师事务所律师韩朝泽表示,如果是故意焚烧,则涉嫌故意损害公私财物。如果数额较大,达到一定标准,则涉嫌构成犯罪。如果达不到立案标准,则违反了治安管理法,可处以罚款、拘留、警告。共享单车公司也可以向其要求进行经济赔偿。
相关链接
成都12辆共享单车被焚烧
疑犯系自行车租赁人员
今年2月26日,在成都市幸福梅林一停车场内发生一起故意毁坏共享单车案件。成都警方于2月28日凌晨将嫌疑人钟某(男,36岁)抓获。
经审查,钟某交代:其本人系幸福梅林景区自行车租赁从业人员,因共享单车使用者多次将车辆停放在其租赁点位,影响其经营,遂怀恨在心。2月26日,其发现租赁点又有共享单车停放遂将这些车辆推至旁边停车场内进行焚烧,共计造成12辆共享单车被毁。钟某因涉嫌故意毁坏财物罪被警方刑事拘留。
现在非常流行的共享单车,在方便大家出行的同时,也很环保。而共享单车也是一种非常复杂的商业模式,那么,出现问题如何维权呢?佰佰安全网来告诉您相关的出行维权小知识。
( 责任编辑: 孟洋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