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95后”无业女子到多家大商场内趁店员不备,窃取衣服、化妆品等商品。日前,该女子已被和平区法院以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并处罚金3000元。
生于1996年的罗某是本市无业女青年。2017年8月18日10时许至17时许,罗某先后来到和平区恒隆广场、天河城购物中心、滨江道乐宾百货等商场内的多家专卖店,趁店员不备,共盗窃T恤二件、上衣一件、丝巾一条。当月21日10时许至15时许,罗某又在恒隆广场、中原百货、屈臣氏滨江道店、丝芙兰米莱欧等店内趁店员不备,盗窃连衣裙一件、上衣一件、化妆品四件(套)。后罗某在逃离现场时,被民警抓获。
经估价,上述被盗物品共计价值6389元,现均已被扣押并发还被盗单位。被告人罗某到案后如实供述了罪行,并自愿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根据其犯罪情节及悔罪表现,法院作出上述一审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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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责任编辑: 吴梦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