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窗之情本应是最真挚的情谊,大二的学生王某却利用同窗友谊,以“冲业绩”的借口,引诱初中同学在各类校园贷APP上贷款共计11万余元。近日,温州瑞安市人民法院宣判了这起诈骗案件。
王某是一名大二在读学生,与温州瑞安的大学女生小张是初中同学,两人还算关系比较好的闺蜜。
2017年5月23日,张某向瑞安市公安局报警,称她的初中同学王某利用自己的身份信息进行贷款,从中骗取了上万元。
小张说,2016年6月底,她以前的初中同学王某突然在QQ上联系自己,王某称,自己是湖南某集团杭州分公司的员工,为了冲业绩需要,希望小张可以帮忙做校园分期贷。
“她说工作内容很简单,就跟刷单类似,每单成功后还会给我一定的佣金。我想着是老同学,还有些佣金可以赚,就决定帮她了。”
为此,小张听从王某的指挥,新开一张工商银行卡,并把手机号码、工商银行卡号、网银密码、父母的手机号码等信息全部发给王某。
之后,小张根据王某的指示,通过各种网贷平台办理了20多笔贷款、借款,款项到账后,便直接转给王某。在此期间,王某又骗取小张的支付宝密码等信息,冒用小张的身份多次骗取钱款。
频繁出现的催款短信,也曾让小张起过疑心,王某却每每都以“系统出问题”、“公司内部旧员工私下报复”等理由搪塞过去,让她不用理会。
直到有一天,小张接到一个陌生电话,对方在电话里自称冯某,让小张偿还欠款1200元。但是小张对这笔“借款”毫不知情,这段时间她也从未向任何人借过钱。
直到冯某将QQ聊天记录发给她,她才发现是王某冒充自己的身份向冯某借的钱并且删除了交易记录。
就在那时,小张也一直无法联系上王某,她才幡然醒悟,确定自己上当受骗,于是前往派出所报警。
经统计,王某通过小张的工行卡办理了9万余元的借款,4800元的工行大学生综合贷款,5500元的京东白条借款,5000元的包工头网贷借款,还有其他借款5200元,共计11万余元。
案发前,王某已分期偿还3.5万余元。
瑞安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王某的行为构成诈骗罪。最终,王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万元。责令其退赔7.5万元给小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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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园贷款等业务兴起,不法分子会以返还佣金的“刷单”为诱饵,利用大学生社会经验不足和法律意识淡薄等特点,骗取个人信息,并通过一开始迅速返款消除他们的戒备心,最后却以各种理由拒给受害人返款。
建议在校大学生们不要被此类“兼职”所诱惑,不要因贪图小利而落入骗术的圈套。
( 责任编辑: 杨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