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2月22日晚10时许,汝州交警巡逻至大季线刘庄村路段时,发现一辆车牌号为豫D981S9号面包车形迹可疑,于是将其拦停进行检查。执勤交警检查后发现,面包车后部座椅被拆除,并载有6罐50公斤装液化气罐,而司机却拿不出任何与之相关的运输证件。该车本是普通小型汽车,车内并没有相应安全设施,甚至连灭火器都没有,一旦液化气罐发生碰撞或是遭遇静电,后果不堪设想。随后民警将豫D981S9号面包车及其驾驶人于某某移交至汝州市公安局尚庄派出所处理。
目前,于某某已被行政拘留。
佰佰安全网提示
按照《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运输液化气需取得相关资质的专业车辆和有从业资格证的押运员,司机也需通过相关的安全培训。
危化品运输车辆贴有专用标志,并非一般的普通货车可以随意运输,普通车辆因防静电、防碰撞等安全技术状况不符合要求,存在很大的安全隐患。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三十条规定:违反国家规定,制造、买卖、储存、运输、邮寄、携带、使用、提供、处置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腐蚀性物质或者传染病病原体等危险物质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
( 责任编辑: 吴梦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