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解到,故事的当事人系安福县的周某,已经八十多岁。由于子女长期在外地工作,周某独居家中,为了排解孤独,周某一直想找个老伴。
于是,2012年7月,周某通过中间人介绍结识了一女子朱某。没想到,两人“情投意合”,很快就确立了男女朋友关系。
然而,在双方交往期间,朱某一直使用虚假身份“罗某”,并假借深圳开店、卖房、患病等名义向周某索取钱财,周某都信以为真,为了晚年能有一个伴,不顾家人反对陆陆续续向朱某汇款60余万元。直到2017年2月,周某试图联系朱某,但一直无法联系,此时才意识到被骗了。
经法院审理后认为,朱某采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式,骗取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朱某归案后如实供述犯罪行为。最终,以诈骗罪判处朱某有期徒刑十一年,并处罚金10万元。
在这起案例中,佰佰安全网提醒老年朋友一定要多些自我保护意识,不要轻易相信他人,遇到关于钱财的问题要及时和家人沟通,不要自己盲目的做决定,防止发生意外。下面请看以下佰佰安全网为您带来的安全科普知识,希望对您的生活有所帮助。
( 责任编辑: 慕丹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