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5日,桐城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对女子张某驾驶准驾车型不符、逾期未年检车辆作出400元罚款,驾驶证记15分,又因该女子驾驶证尚在实习期,一次性记满12分对其吊销驾照。
3月2日上午,桐城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四中队民警根据大队工作安排,深入农村开展摩托车违法行为专项整治。在童新路13公里处设立缉查点,对过往车辆进行检查。11时19分,张某驾驶皖H1FXX普通二轮摩托车途经此处时被民警查获。
经查,女子张某未取得摩托车驾驶证,但持有的C1证尚在实习期内,且所驾摩托车逾期未年检。民警依据张某违法行为,给予其准驾车型不符300元罚款、驾驶证记12分;车辆逾期未年检100元罚款、驾驶证记3分,合并罚款400元驾驶证记15分,民警暂扣其驾驶证,并为其办理了注销最高实习准驾车型业务通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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