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5日,涉嫌介绍、容留他人卖淫嫖娼的犯罪嫌疑人付某(女,48岁)来到新宁县公安局金石派出所投案,结束了半个月的逃亡之路。
究竟因为何事,请跟小编往下看。事情还得从2018年3月1日说起。
3月1日21时许,金石派出所民警对啤酒广场地段进行重点清查时,在付某经营的按摩店内现场查获卖淫嫖娼人员陈某妞(女)、何某平、亚某艳(女)、易某云、唐某梅(女)、李某林等6人,付某趁机逃跑。
经查,3月1日21时许,嫖客何某平、易某云、李某林经犯罪嫌疑人付某介绍,分别以130元、100元不等的价格与卖淫女陈某妞、亚某艳、唐某梅在付某经营的按摩店内发生性关系。
卖淫嫖娼人员陈某妞、何某平、亚某艳、易某云、唐某梅、李某林对其违法事实供认不讳,6人均被公安机关行政拘留并处罚款。
案发后付某一直外逃,办案民警通过摸排的线索,多次对其实施抓捕。
3月15日,迫于警方的压力,付某前往公安机关投案。
经查,付某自称在金石镇啤酒广场二线地段私下经营一家按摩店,但按摩店未办理营业执照等任何准营手续,也没有悬挂招牌,表面上是做洗头按摩的生意,实质上却从事介绍容留他人卖淫嫖娼的勾当。
3月1日晚,付某容留卖淫女陈某妞、亚某艳、唐某梅在其经营的按摩店内接客。
嫖客何某平、易某云、李某林在付某的招呼下进店与卖淫女发生性关系,陈某妞等3名卖淫女承诺每人拿30元钱给付某当做抽成。
随后,被公安机关当场查获。
目前,犯罪嫌疑人付某因涉嫌介绍、容留他人卖淫嫖娼已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侦查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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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责任编辑: 慕丹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