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说罂粟给蜜蜂吃,蜜蜂就不会死。于是,家住双明镇周家坞村的老汉李某心动了,动了种植罂粟的念头,因为他家就养了好几桶蜜蜂,这可是一笔不少的收入。
早在去年,李某从别处摘了一个罂粟壳拿回家。10月份把罂粟种在了后门菜地并勤加浇水施肥。到今年为止,李某一共种植了152棵。
4月18日,双明派出所在接到李某种植罂粟的线索后,立即赶到周家坞村,将已经开花结果的152棵罂粟铲除,并将李某传唤至派出所询问。调查清楚后,县公安局对李某依法予以行政拘留10日,因李某年满七十周岁,拘留不执行。
佰佰安全网普法: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一条规定:
非法种植罂粟500株以下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并处30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500元以下罚款。
在成熟前自行铲除的,不予处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351条第一款规定:
种植婴粟500株以上不满3000株或者其他毒品原植物数量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非法种植婴粟3000株以上或者其他毒品原植物数量大的,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非法种植婴粟或者其他毒品原植物,在收获前自动铲除的,可以免除处罚。
( 责任编辑: 慕丹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