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晚三人三辆摩托车误上龙丽温高速被高速交警处罚,为了你我他的行车安全,告诫广大摩友在浙江高速公路上摩托车是禁止行驶的,大家引以为戒。”4月30日,丽水高速交警四大队民警对三名骑摩托上高速的驾驶员进行了处罚。除了罚款100元、记3分,为了达到教育宣传的作用,交警还要求驾驶员把自己的行为和罚单发至朋友圈,提醒身边朋友在浙江省摩托车是禁止上高速的。
4月30日19时30分许,丽水高速交警指挥中心接到古市收费站报:有三辆摩托车从古市收费站上高速往杭州方向行驶,速度较快,请注意布控。高速交警四大队民警接警后,立即在沿途出口减速车道布置警力。
30分钟后,这辆摩托车出现在龙游方向青云岭隧道附近主线。随后,民警赖勇强一边在后方尾随赶上,一边通过喊话器喊话,引导三辆摩托车从新路湾出口下高速等待处理。
经查,三人是摩托车发烧友,这次五一假期就是出来骑行旅游的。当被问到是否知道浙江省是禁止摩托车上高速的,他们表示知是知道,但是回杭州走地方道路太远了,也不好走,自己是跟着导航上的高速,以为没事。随后民警带他们查看进口摩托车禁止驶入高速的标志,同时强调了骑摩托车上高速的危险性及以往的一些惨痛案例,三位纷纷表示理解,愿意接受处罚。事后,民警根据交通法的规定分别处以罚款100元,扣3分。
佰佰安全网提醒:高速公路具有快速通行、全封闭、全立交、道路平直、视野好的特征,国内大部分高速公路最低限速60km/h,最高限速120km/h。据此,小排量摩托车并不符合高速公路通行的速度要求。而大排量摩托车正因为以上几项特征,极易致使驾驶人在思想上放松,行驶速度过快,遇到紧急情况不能很好处置,恶性伤亡事故隐患巨大。所以,浙江省境内高速公路禁止摩托车通行,既是高速公路交通秩序管理的需要,也是保护摩托车驾驶员人身和财产安全的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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