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着短裤上班,也能被开除?近日,上海虹口法院审理了这样一起听上去十分奇葩的劳动纠纷案件。
金先生2016年进入公司,由于他不顾公司规定使用私人手机,还穿着短裤上班,多次受到处罚。最终,公司方面解除了金先生的劳动合同。
原告金先生认为工作期间穿短裤不足以认定为《劳动法》第二十五条的严重违反劳动纪律,解除劳动合同程序不合法,期间未收到被告的处罚通知。
而在公司看来,入职前公司就曾告知过金先生相关规定,且全体员工都在文件上签字确认过。“原告工作期间身穿短裤次数达到三次,符合公司劳动纪律与解除合同的条件。”
为此,金先生向法院起诉,要求用工单位支付报酬以及各项赔偿金,共计2万5千余元。法庭将择期作出一审判决。
盘点那些奇葩的解雇理由
小伙主动加班被解雇
2012年12月,柯桥区张某与当地一家化纤公司签订了一份为期3年的劳动合同。2014年9月的两个星期天,虽然是公司规定的休息日,不过张某却自行来到单位上班。本来他以为自己的积极工作态度会赢得企业的认可,还向企业要求获得加班费。得知张某在两个星期天自行加班后,化纤公司要求张某检讨。张某拒绝,并与公司相关人员发生争吵。2014年12月,公司以张某不遵守公司规定违规出勤,事后又不服从公司写检讨书的处罚为由,解除了与张某的劳动关系。
96斤的模特因为太胖而被解雇
模特菲力芭-汉密尔顿因为太胖而被拉夫-劳伦服装公司解雇。根据她所说的,他们说她太胖了,不再适合他们的服装。这家公司发表声明说,他们与汉密尔顿的合作关系终结是因为“她不再符合合同规定的条件”。这个5英尺10英寸高,120磅重(96斤左右)的美女对她身着拉夫-劳伦蓝表系列时装身材严重走样也很吃惊。23岁的汉密尔顿自从2002年就在拉夫-劳伦工作,在被炒鱿鱼之前她一直把公司当做第二个家。
女子因为更新了Facebook状态被解雇
有多少次你把你的Facebook状态更新为“工作很无聊……”之类的,至少有一次吧。数据调查显示,一星期平均会有3到四次。但是你能想到会因为这个而被炒鱿鱼吗?这事情确实发生在了英国女孩金柏莉-斯万的身上。当她的老板通过她更新的状态看到她对工作“厌烦了”,于是就解雇了她。她的老板还说,斯万承认工作很烦,说明她“在这里不快乐”,所以“要采取行动”。但是问题在于,为什么这个老板在上班时间浏览Facebook呢,是不是他也感到有一点点烦呢?
女子因为全用大写字母写邮件被解雇
一名奥克兰的会计因为发送带有“攻击性”的邮件而被解雇。这些邮件都是用红色的、粗体的大写字母写成的。ProCare Health的财务总监薇琪-沃克后来因为这次不正当解雇而获赔偿金一万七千美元,她计划上诉索取更多的赔偿。ProCare公司告诉有关机构,工作两年,在2007年11月被解雇的沃克因为在邮件中使用大写字母粗体字和红色字体而引起工作场所的不和谐,而且她还对同事的抱怨采取挑衅的态度。但是沃克说,他们提到她发了很多这样的邮件,但证据里只有一封。这封邮件是建议她的团队如何填写索赔申请表特定的时间和日期使用红色粗体,有一句话用大写字母书写,并使用蓝色粗体进行强调。这句话是“为了确保你的员工索赔金额,请按照以下清单填写。”
( 责任编辑: 武伟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