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3日16时许,王某某(女性)驾驶校车(豫LB16**)在裴城镇肖庄村附近时,因实施驾驶与驾驶证载明的准驾车型不相符合的车辆的,校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20%以上的,驾驶人未取得校车驾驶资格驾驶校车的违法行为,被漯河市公安局城关交管巡防大队巡逻民警当场查获。
王某某被合并处以驾驶证记36分,罚款4000元的处罚,其所属幼儿园被通报批评。
按规定,王某某要恢复驾驶证,除了要考科目一,还要加考科目三。
佰佰安全网相关法律:
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有两次以上达到12分或者累积记分达到24分以上的,车辆管理所还应当在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考试合格后十日内对其进行道路驾驶技能考试。接受道路驾驶技能考试的,按照本人机动车驾驶证载明的最高准驾车型考试。
佰佰安全网提醒广大校车驾驶与管理人员,校车安全责任重于泰山,重视交通安全,遵守规章制度,扎实做好每一项校车管理工作。同时提醒广大家长,从小教育孩子自觉抵制黑校车、违规校车,确保孩子高高兴兴上学去,平平安安回家来。
( 责任编辑: 慕丹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