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某以投资房产买卖为名,以高利息为诱饵,伪造二手房交易合同,骗取4名熟人投资款共2000余万元,刘某因涉嫌诈骗罪被提起公诉。5月17日,北京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此案。法庭上刘某推翻之前的供述,坚称自己无罪。
“我不是诈骗,只是无力偿还”上午10点,刘某身穿灰色短袖和短裤,形容憔悴地走上法庭。
检方指控称,2009年至2013年间,刘某虚构投资房产买卖的事实,伪造二手房交易合同骗取4名熟人的信任,并以高息为诱饵,骗取投资款共计人民币2000余万元,刘某将全部借款擅自投入股市,导致资金亏损无法偿还,至案发前,部分钱款已归还,但仍给4人造成共计1400余万元的损失。刘某骗取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应当以诈骗罪追究刑事责任。
法庭上,刘某否认了之前做出的有罪供述,他坚称自己无罪,认为自己的行为不是诈骗,只是向他人借钱后无力偿还。“我之前就是想坐牢。”刘某称,之前在面对侦查机关时认罪,是因为借的钱都赔在股市无法偿还,心里愧疚,于是想以服刑来抵债。但后来又了解到即使服刑,借款也必须偿还,就决定不认罪了。
刘某称,借给他钱的4个人,其中丁先生是他的老领导,而其他几位都是工作中认识的熟人。四个人分别借给了刘某几百万元,而刘某则承诺分别付给他们25%-35%的高额利息,“钱是他们主动借给我的,利率也是他们提出的。”刘某谈到,他和几人商定好,资金由刘某全权控制操作,只需定期付给他们利息即可。
“钱都用来炒股了,结果都赔光了。“刘某说,借钱之后,他将全部借款投入股市,前期股市行情好,赚了一些钱,他也陆陆续续还了一部分借款。但后期股市出现波动,投入资金大幅亏损,他已无力偿还所有借款,即使如此,他还让妻子把自家眼镜店赚到的钱拿出来,还给了几个人抵债。
“他们威逼还钱,让我操盘失误”
根据丁先生的证言,刘某称他在做二手房生意,就是将二手房整栋买下来,再分租出去,但是一个人资金不够所以需要他们支持,刘某还说等赚到钱了就把钱连本带息全还给他。“直到后来我们找他,他才承认钱没有做二手房生意,而是都投到股市里赔了。”丁先生在证词里说。
其他几位借款人的证词中,也都提到刘某对他们作出的利息承诺和有关房产生意的内容。
刘某的辩护律师主张刘某无罪,律师认为,判定是否构成诈骗行为,关键是确认刘某是否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在此案中,刘某将借来的钱款全部投入股市,并未用于自己的生活使用,而且,在前期股市赚钱后,刘某也如约还给了几位借款人部分欠款,直到后来股市动荡导致资金损失,他才无力偿还,所以,刘某从未想过要占有这些借款,只是觉得自己炒股能赚到钱,才大胆向他人借钱并许以高息。
在法庭最后,刘某提到,在欠款过程中,他本有机会将借款全部还清,当时股市的账户上有足够金额还款,但是几个借款人催他还钱,甚至使用了威逼的手段,有人拿着刀跑到刘某的岳父岳母家威胁他们还钱,并发送带有人身威胁的短信给他,这样的威逼行为导致他在股市上操作失误,最后资金亏损无力偿还。此案未当庭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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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责任编辑: 罗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