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车受大伙儿欢迎,不仅仅是因为通勤方便,停车也方便,更因为它驾驶门槛低,不用考驾照就能驾驶,种种方便因素让它成了很多人出行的首选!
可是,驾驶门槛低,也不意味着“零门槛”啊。
2018年5月15日下午16时,交警在海宁市区由拳路执勤时发现一电动自行车行驶在机动车道内,车上乘骑三人,于是上前拦停车辆,这一拦!让民警发现了一个“大问题”!
驾驶电动自行车的小红(化名)今年13岁,是市区某小学的学生,同乘的分别是11岁4年级的妹妹和7岁刚上小学1年级的弟弟!三个孩子连带书包乘骑在这辆小小的电动自行车上,在机动车道上,穿梭在汽车间,看上去特别危险!
交警将车辆引导到路边,开始询问驾车的女孩。车上的三个孩子看见警察蜀黍,心里还是很紧张的,当看见交警蜀黍态度很和蔼,就开始告诉驾车的原因了。
小红告诉交警,父母是云南永善人,父亲姓王,在海宁一工地上打工,母亲在一家工厂上班,由于父母的工作都是早出晚归,没有时间接送他们姐弟三人上下学。
于是,父母给了姐姐一辆电动自行车,让她负责姐弟几个的上下学问题。
虽然孩子很懂事,可做父母的这也太心大了吧!
交警了解情况后,联系到了小红的父亲王某,让他来现场带回孩子,并对他不顾交通安全让未成年人驾驶电动自行车的行为进行了批评教育,并要求其履行监护责任,保证以后不再发生类似事情。
同时,交警将该情况通报给小红所在学校,要求学校落实管理责任,确保学生上下学交通安全。
小红姐弟三人很懂事,小红的父母确实也很辛苦,但生活再艰辛再不易,也不能把孩子的交通安全当儿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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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责任编辑: 慕丹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