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月(化名)租了一间精装修房,用于开设瑜伽理疗工作室和自己居住。租期原定3年,但是住了半年她就决定搬家了。提出退租遭到拒绝后,她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房东返还已交付的房租及押金。近日,海沧区人民法院审理了这起民事纠纷,支持了小月诉求。这究竟是怎么回事呢?
家人先后出现皮肤瘙痒、咳嗽症状 怀疑室内污染想退租被拒
小月租房的时间是2016年5月,这套房屋位于海沧。与她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的是小坤(化名),该房屋的所有权人为小坤的母亲阿玲(化名)。双方约定租赁用途为商用,小月将开设一间瑜伽理疗工作室,并和家人同住在这里。
租赁期限为2016年5月至2019年9月,每月租金3800元。合同签订后,小月预先支付了9个月房租及1个月押金,共计3.8万元。入住前,为了营造瑜伽理疗的氛围,小月在房屋里添加了镜子、窗帘等部分装饰。
当年6月入住后,小月和家人先后出现了皮肤瘙痒、咳嗽等症状。起初小月并没有当回事,但这些症状反复出现,一家人都不堪其扰。小月怀疑是室内的空气质量存在问题,于是向小坤提出退租,但遭到拒绝。
2016年12月底,小月搬离了这套房子。随后,她委托鉴定机构对房屋进行空气检测。检测结果表明,该房屋内的甲醛等含量已经超标。小月于是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房东退还自己已交付的房租及押金。
半年后检测仍超标法院认定房东违约
小月起诉后,法院委托第三方鉴定机构,对这套房屋再次进行检测,检测结果证实客厅、卧室、厨房等空气中的甲醛含量均超标。
被告阿玲辩称,小月在入住前对房屋进行过装修,且其经营的是瑜伽理疗工作室,会在屋内添加香精等,空气质量肯定会随之发生变化,不可归责于原房屋。另外,她认为该房屋是由房地产公司提供的,相应的损害赔偿责任应由房地产公司承担。
法院经审理认为,在距原告第一次自行检测约半年后,再次抽样检测,依然得出甲醛含量超标的结果,足以说明问题。被告阿玲主张小月装修破坏室内空 气,但未提供相应证据佐证。因此,租赁方提供的出租房屋不符合合同约定,构成根本违约,承租人小月有权利解除合同,并要求返还已交付的房租及押金。
据此,海沧区人民法院判决双方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解除,被告房东应向小月返还已交付房租及押金共计3.8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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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责任编辑: 罗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