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决医闹问题,既得在医患二者之间发力,也必须期待独立的第三方司法机制发挥功能、履行职责。
三甲医院呼吁立法根治,湖北已成立专门机构协调纠纷
如今,打砸医院、设灵堂等“硬医闹”因会受到处罚而渐渐变少,但持续“维权”、压床、长期“盘踞”医务处、网络散布流言等“软医闹”方式持续抬头。
上月,四川一名主任医师因身心俱疲选择自杀,此前一位患者因不满治疗持续压床9个月,期间对这位医师及同事态度恶劣。专家因压力选择结束生命在业内引起强烈反响,不少医生称对这种“软医闹”感到寒心。
记者调查发现,这种新形式的医闹让医护人员不堪其扰,部分医院抱着息事宁人的态度赔钱了事,他们期待建立健全相关法规依法解决。
“现在法院非常重视医患纠纷,也有调解程序,调解不成裁判速度也很快。”面对“软医闹”现状,武汉金卫律师事务所律师李海夫提醒,医院和患者都应该改变处理纠纷的观念,运用法律途径解决问题,文明化解矛盾。
“软医闹”群像
中国医师协会法律事务部主任邓利强定义了4种“软医闹”的形式:1.每天坐在医院诊室外、对前来就诊的患者讲述诊室内医生的“恶劣行径”;2.不定期给媒体写信、或将不实信息通过自媒体或论坛在网上进行放大;3.不断使用编造出来的信息向医院上级单位举报这家医院院长或医生存在的问题;4.压床不出院。
湖北省卫计委近年也接到不少医院关于如何处理“软医闹”的报告。
4年前,武汉市民王爹爹因头晕到家附近一家三级医院急诊科就诊,经过各种检查,医生发现王爹爹并没有任何器质性病变,便劝他回家好好休息即可。但王爹爹并不认同,强烈要求医生为自己输液,否则就大吵大闹。无奈之下,医生开了少量的维生素C注射液,王爹爹见打了针便心满意足地回家,可没过多久,他便找到了医院医务科,称自己自从在医院打了针以后,回家就开始神经衰弱,头晕难受,并认为一定是医院的针有问题,要求赔偿。
接到投诉后,医院医务科开始进入调查程序,结果发现医院并不存在过错,前后向王爹爹解释了多次他也不满意。“几乎每天都来医院,在医务科大吵大闹,要不就站在急诊科门口叫其他患者赶紧走。”该院医务科工作人员无奈地说。4年间,王爹爹不仅长期堵在医务科门口,还多次到卫生行政部门信访室控告、给媒体打电话,但经相关部门调查医院确实没过错。“你们都是一伙的,骗我们这些老百姓。”这是王爹爹常挂在嘴边的一句话。
2015年5月19日,记者见到王爹爹仍拎着一个塑料袋在医务科门口徘徊,院方表示,如果王爹爹不相信各种调查结果,可以走司法程序,通过诉讼让法院判定,可王爹爹坚定地说:“鉴定也是假的,我没钱打官司。”
不发生肢体冲突,也不在医院摆设任何东西,靠“赖”也是一些患者惯用的方式。今年68岁的李爹爹去年11月因心脏病住院,术后医生发现他有轻微脑梗塞现象,建议出院后到门诊用药物治疗,不想李拒绝出院,称要在医院把病彻底治好再走,否则就是医院不作为,要求转到神经内科。可医生认为李爹爹并无发病征兆,只需定时服用降压药、不适随诊,但这种治疗方案李并不接受。
无奈之下,医院只好继续让他住院,但出于治疗原则,不能为他打针,只能每日按时提醒他服药。李爹爹占据一张床位,半年来每天只出床位费和护理费。“我们不能去责骂他,相反每天还必须对他笑脸相迎,满足他的要求。”该科护士长说,最后李爹爹看到每天走廊都有加床,自己也不好意思才出院。
“如果你们不解决,我把内容都发到网上去。”面对这种“威胁”,一家专科医院的医务人员表示已经听“麻木”了。现在会用网络的患者也不少,而网络也成了患者“软医闹”的平台。40岁的周女士因打针后出现过敏红疹认为医院存在医疗过错,院方调查后认为,周女士的过敏红疹属于药品不良反应,是个体原因造成,不是医院医疗程序过错、也不是药品质量问题,但出于人道,医院答应为周女士提供后续的抗过敏免费治疗。
但周女士并不满意,也不提要求,只是告诉院方,她要把这些发布到网络论坛、微博和微信上,并@各大媒体。“遇到这样的患者我们没有办法,她有发布的自由,而一般人不会去调查,认为肯定是医院错了。”这位医务人员说,近几年有了各种“自媒体”后,患者常用这种方式要挟医院,由此需要进行的后续工作太多了,为了医院声誉,还需不停补救。
医患双方难以应对的“软肋”
记者此次调查了三家公立医院和一家民营医院,医院负责人的说法十分一致:“多一事不如少一事,能息事宁人则不能把事闹大。”一家三甲医院负责人表示,患者不打不砸也不打医生,软磨硬泡也没犯罪,这一点上至少不可能报警来抓他们,他们花时间、花精力,甚至静坐、跟踪、守候,有的不采取行动,有的在诊室外游说其他患者也不构成犯罪,这一点上无论是医院还是公安机关都拿他们没办法。
“有的时候医院也是无奈,不该赔的也赔了。”在4家医院中,负责人都提到这一点。据统计,在所赔偿的医疗纠纷中,真正是医院医疗过错的大约只有20%—30%,而其他的只要不是数额巨大,医闹时间长的,医院实在顶不住的都会赔偿。相关负责人甚至说,有的“软医闹”患者甚至还会告诉其他患者,自己通过“坚持不懈”地医闹获得了赔偿,就这么闹下去医院一定会赔。
记者了解到,选择“软医闹”的患者是一般不会走诉讼程序的。
武汉金卫律师事务所律师李海夫告诉记者,他接待过不少医疗纠纷的咨询,患者多数只是先将自己的事情详细问过律师后便没有下文,他们一听说走司法程序复杂,时间较长,还要自己出律师费,90%以上的患者就退缩了。他介绍,所接触的患者中普遍选择“软医闹”的原因主要是三个,第一,不愿意走司法程序自己出钱;第二,医院无过错或过错小,患者通过诉讼得不到或得到很少赔偿;第三,患者认为医院有钱并且怕闹、怕见报,通过闹赔偿快而且数额高。
在采访过程中,长江商报记者发现,多数患者并不知道发生医疗纠纷后该走哪些途径。“我只知道要么找律师要么找医院,但一般都会先找医院。”患者张小姐说,而实际上,早在2011年底,湖北就开始在基层成立人民调解委员会,但患者往往表示不知道到哪里找调解,而且对调解环节不信任。
湖北省卫计委医政处向长江商报记者表示,如果遇到医疗纠纷,患者应采取以下正当合理的途径来解决:医疗纠纷发生后,双方当事人可以选择自行协商解决,也可以选择向医疗机构所在地的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书面申请调解;不愿意协商、调解或者协商、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卫生计生部门申请医疗事故争议行政处理,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作为第三方调解机构。
记者从湖北省卫计委了解到,上月,湖北省卫计委、省司法厅、省财政厅和省保监局联合成立了湖北省医疗纠纷调解委员会,作为第三方机构专门帮助患者和医院调解医患纠纷,委员会有一个500多人的专家库,包括医疗、法律等多方面的专家,引入医疗责任险赔偿,不向患者收取任何费用。第一起调解了一件长达一年半的医疗纠纷,最终通过8名各方面专家的调查鉴定判定医院赔偿患者,仅半个月的时间解决了问题,医患双方都对结果比较满意。
完善法律法规
文明化解矛盾
“软医闹”到底犯法吗?李海夫律师介绍,现在患者和家属维权意识逐渐提高,但因担心涉嫌刑事犯罪,一般都选择“软医闹”,可他们不知道,有些“软医闹”也是违法的,比如蹲守诊室拦截其他患者、写恐吓信,如果情节严重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软医闹者可被行政拘留或罚款。如果“软医闹”对医院名誉造成影响,属于民事侵权,医院可要求其赔礼道歉、赔偿损失,一般如果在网络上发布不实信息,则可能侵权。有的医院起诉压床患者胜诉后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压床患者即便不愿意,甚至有的将自己锁在病床上拒绝出院,仍被法警锯断锁链强行抬回家。
虽然有治安行政法规可依,受访医院普遍认为,实际情况很难做到有法可依,因为“软医闹”者也会规避,采用的形式更加“柔和”和隐蔽。因此,希望相关部门针对这些具体行为制定法律法规,保护医务人员的人身安全和合法权益,对于明确扰乱医疗秩序的“软医闹”者拿出惩戒措施。
改善医患关系可通过服务态度来实现,极力推行“微笑”服务,要求医务人员语气温柔、微笑面对患者,对患者耐心解释,提高服务质量。此外,由于医学是严重的信息不对称的领域,容易造成患者的误解,或者对治疗结果期望过高,医务人员不能因为忙就对患者的知情权草草了事。不少医院负责人还表示。
湖北省卫计委医政处相关负责人介绍,我省通过平安医院创建等多种手段打击医闹,并要求医院全面推进信息公开,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开展深入细致的普法宣传教育,引导群众合理反映诉求,彻底扭转了“大闹大赔、小闹小赔、不闹不赔”的不良现象。
这位负责人认为,要健全完善“三调解一保险”长效机制,进一步完善院内投诉管理制度,大力推进人民调解机制建设,对调解未果的要积极配合法院,按照程序和要求配合做好司法调解,并持续推进医疗责任保险制度建设,鼓励各地积极探索区域统保和竞争性谈判等有效做法,不断提高医疗风险分担机制覆盖面,今年年底湖北省公立三级医院医疗责任险参保率要达到100%,二级综合医院参保率要达到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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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责任编辑: 刘长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