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5月31日)上午,温州市瓯海区人民法院召开预防与惩治性侵未成年人犯罪工作新闻发布会,通报了性侵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的审理情况,其中“熟人”作案占比超80%。
从2013年至今,在瓯海区人民法院办结的强奸案件中,被害人是未成年人的占35.5%,有49件;办结猥亵儿童案件27件;性侵类犯罪的被害人是未成年人计87人。
为严惩性侵未成年人犯罪,该院同期共对42名被告人判处三年以上有期徒刑,对其中6名被告人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干爹将魔爪伸向12岁幼女 女孩怀孕检查时由医生报了警
从瓯海法院通报的数据看,性侵未成年人案件的被告人大多数是被害人的熟人。
2013年至今,该院办结的性侵未成年人案件中被害人与被告人属于“熟悉”关系(包括邻里、亲属、父母的朋友、同学的家长等)的,比例高达80%以上。
出生于1963年的安徽男子刘某,与前妻离婚数年。
10多年前,刘某在温州打工时结识了王翔(化名)夫妇,还认了他们年仅2岁的女儿做干女儿。有时王翔夫妇工作忙,就将女儿交托刘某照顾。
10年过去,女儿渐渐长大。2015年7月的一天晚上,对于借住在自己家的孩子,刘某竟然伸出了魔爪……
从那以后,刘某多次与小王发生关系,期间甚至用手机拍下照片。之后,小王怀孕了。
2016年7月,被查出怀孕后,王翔将女儿带到医院接受人流手术。医院确诊,小王当时已怀有两个多月的身孕。
在进行手术时,院方发现小雷不满14周岁,于是向公安机关报案。
法院开庭审理后认为,刘某利用特殊的身份关系及幼女的无知,性侵小王致其怀孕流产,严重损害幼女身心健康,破坏伦理道德和法律秩序,其行为已构成强奸罪,依法判处其有期徒刑10年。
为保护未成年被害人,法院设立并投入使用隐蔽作证室
“随着社会文明的不断进步,全社会对未成年人的保护意识也是日益增强,但时有发生的性侵未成年人案件仍然为我们敲着警钟,公正、高效、专业的刑事司法侦查及惩处机制必不可少。”瓯海法院少年审判庭庭长陈法亮介绍,性侵未成年案件的“熟人”作案比例高达80%,督促司法惩处机制需要“依法从严惩治”。
5月30日,该院联合当地检察、公安部门率全市之先出台了《性侵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办案指引》,建立有针对性的司法办案机制,从专办机制、硬件设施、制度规范等方面入手,确立“依法从严惩治”的首要原则,规定对于受性侵的未成年被害人的特殊、优先保护原则,以及对于未成年人性侵未成年人的双向保护原则。
同时,瓯海区人民法院还设立并投入使用隐蔽作证室、安全屋、未成年人讯问室、心理疏导室等,规定“未成年被害人、证人确有必要出庭作证的,应当安排在隐蔽作证室或安全屋进行,不暴露被害人信息。”
佰佰安全网:在严惩性侵未成年人犯罪的同时,该院还注重法治宣传,以模拟法庭、普法讲座、拍摄微电影、制作动漫宣传手册等形式送法进校园,从未成年人、监护人方、社会等多层面,提升社会公众的未成年人保护意识,寻求法律、社会、学校、家庭四位一体共同作用的预防机制,达到预防与惩治并重的最佳效果。
( 责任编辑: 慕丹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