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淦
2015年5月20日,福建籍男子吴淦(网名“超级低俗屠夫”)因扰乱单位秩序、公然侮辱他人,被公安机关决定行政拘留十日。
南昌市公安局东湖分局大院派出所民警向记者介绍,2015年5月19日9时45分,值班民警接到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工作人员报警称,有几十人在法院南门聚集,其中一名男子摆放带有侮辱性质的广告牌并高声辱骂他人,且拒不听从法院工作人员劝阻,引发大量群众围观,导致法院大门和马路被堵,严重干扰法院正常工作秩序。接警后,民警迅速赶到现场处置,并将相关人员传唤到派出所。
经调查,当事男子名叫吴淦,43岁,网名“超级低俗屠夫”,户籍地福建省厦门市。5月18日下午,吴淦以“声援”一起生效判决案件申诉事项为由,从外地赶到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在大门口高声辱骂该院负责人。19日上午9时许,吴淦再次来到法院门口,继续高声辱骂该院负责人,并摆放事先制作好的带有侮辱性质的广告牌,准备在法院门口摆设灵堂。法警多次对其进行劝阻,但吴淦拒绝停止叫骂和侮辱行为。在讯问中,吴淦对自己扰乱法院工作秩序和公然侮辱他人的言行供认不讳。
5月20日,南昌市公安局东湖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第四十二条第二款之规定,以扰乱单位秩序、公然侮辱他人对违法行为人吴淦分别决定行政拘留五日、合并执行行政拘留十日处罚。更多资讯内容请关注佰佰安全网公共安全频道。
( 责任编辑: 刘长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