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李某到朋友家里借款途中,持刀抢劫出租车司机。李某作案逃匿后,经过再三思量,悔恨自己违法犯罪,当天便到宝鸡市公安局渭滨分局高家村派出所投案自首,目前李某已被刑拘。
5月15日,高家村派出所接到王某报案,称驾驶出租车从氮肥厂行至花卉市场附近时,搭乘他出租车的男子持刀抢走他100元钱。接到报案后,民警立即和王某一道赶到案发现场寻找嫌疑人踪迹。
就在民警向王某询问案发时相关细节和嫌疑人的体貌特征等情况时,嫌疑人李某主动来到高家村派出所投案自首。面对王某当场指认和民警讯问,李某如实供述了自己持刀抢劫的作案事实。
原来,案发当天,李某搭乘出租车准备到朋友家里去借钱,当车行至花卉市场附近,李某从口袋掏出一把匕首,然后抵在王某的脖颈处,威胁王某把身上的钱拿出来。王某见状,便赶忙停下车,将身上的200多元钱掏出来。李某见王某“态度诚恳”,便抢走其中的100元,然后下车逃之夭夭。
作案逃匿后,李某发现王某和民警在案发现场周围寻找自己,立即不动声色地躲在暗处悄悄观察。见民警和王某离开,李某感到心神不宁,后悔自己一时糊涂犯下大错,便到高家村派出所投案自首。
根据李某的作案事实,警方当日依法对李某刑事拘留。华商报记者 丁瑜 通讯员 孙力 李逸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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