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线下一些向老年人销售保健品的活动被爆出种种猫腻,引起了人们的警惕,于是有些人就将销售搬到了网上。而网络从来就不是法外之地,近日,就有人因违法销售保健品被检察院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同时记者了解到,该案系《人民陪审员法》颁布实施后,该法院首次采用七人大合议庭公开审理案件。
含违规物质被认定为假药
一年半的时间里,郭某在淘宝自己的“客家保健”网店,卖了不少“保健品”,赚了不少钱。
不过,他没有取得工商营业执照和食品经营去可证。另外,他虽然明知自己销售的多种产品并没有取得保健食品批准证书和产品检验合格证等手续,仍低价购入这些“保健品”在自己的网店销售。
【郭某网售问题保健品的证据。法院提供】
发现自己购买的保健品有问题,高淳有消费者向当地警方报案。高淳警方通过淘宝方面,发现在高淳还有其他受害人,至此东窗事发。
因涉嫌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郭某于2017年7月被南京市公安局高淳分局刑事拘留,同年8月由高淳检察院批准逮捕。
经鉴定,郭某所卖的三种产品等被检出禁止在保健食品中添加的苯乙双胍、格列本脲成分;而另一种产品被检出含有双氯芬酸钠和吡罗昔康等药品成分,而这些产品未获得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据了解,淘宝网也曾因产品存在问题作出下架、扣分等处罚。
记者获悉,这些被检出的物质经南京食药监局依法认定为有毒有害非食品原料和假药,存在危害公众身体健康的重大食品安全隐患。
首用七人大合议庭审理
据了解,郭某在经营期间,明知是不合格产品仍销售达6526次,销售金额达到890865.87元。
郭某明知故“卖”,且销售金额已达到50万元以上,触犯了《刑法》相关规定。同时,郭某给消费者造成了经济损失,存在危害公众健康的重大食品安全隐患。因此,高淳检察院向高淳法院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请求除了以销售伪劣产品罪追究追究郭某的刑事责任外,另外支付伪劣产品销售价款三倍的赔偿金267万余元,并在国家级媒体上公开赔礼道歉。
昨天(6月12日),随着一声法槌敲响,高淳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这一案件,并将择期宣判。
值得一提的,本案是今年4月27日《人民陪审员法》颁布实施后,高淳法院首次采用七人大合议庭公开审理案件。其中四名陪审员均是从人民陪审员名单中随机抽取确定,来自于不同行业、具有不同专业背景的普通群众,具有一定的广泛性和代表性。
【法点追问】
何时采用七人合议庭?
人民陪审员参与庭审已经属于常态,但是“3名审判员+4名陪审员”的七人合议庭还很少见。那么,哪些案件应采用七人合议庭呢?
记者了解到,根据今年4月27日颁布实施的《人民陪审员法》第十六条规定,人民法院审判下列第一审案件,由人民陪审员和法官组成七人合议庭进行:
一是可能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社会影响重大的刑事案件;
二是根据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提起的公益诉讼案件;
三是涉及征地拆迁、生态环境保护、食品药品安全,社会影响重大的案件;
四是其他社会影响重大的案件。
此外,《人民陪审员法》还规定,人民陪审员参加七人合议庭审判案件,对事实认定,独立发表意见,并与法官共同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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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责任编辑: 慕丹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