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湖南省衡阳市公安局官方微博 @衡阳市公安局15日消息,关于石鼓交警“6.13”事件调查处理情况通报,针对网传石鼓交警“6.13”执勤中发生的问题,衡阳市公安局党委高度重视,迅速安排警务督察支队进行调查。
图片来源湖南省衡阳市公安局官方微博
经初查,6月13日,石鼓交警大队三中队指导员凌受平带领3名辅警在南华附一医院北门执勤维持交通秩序。11时许,徐根林(石鼓公安分局退休民警)驾驶湘DE3326白色小车离开排队车辆,不服从执勤人员指挥,与执勤人员发生争执。在争执中,徐根林欲驾车驶离,辅警常建平未与其车辆接触而倒地。
6月14日晚,衡阳市公安局党委依据调查情况,对"6.13"事件作出初步处理意见:
1、石鼓交警大队辅警常建平在执勤过程中未与涉事车辆接触而倒地,行为不当,决定对其停职调查。
2、石鼓交警大队三中队指导员凌受平在带队执勤过程中现场处置不力,决定对其停职调查。
3、其他处理情况待调查清楚后再作决定。
衡阳市公安局主要负责人表示,要严格落实政治建警、从严治警要求,坚持有错必纠、违法违纪必查,决不姑息护短; 同时,深刻吸取该事件教训,进一步加强队伍管理和执法规范化建设,自觉接受社会监督,进一步提升执法公信力,树立"人民公安为人民"的良好形象。
不服从交警指挥会怎样
如果在道路上有交警指挥交通,车辆和行人不听从交警指挥,是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所以看到有交警指挥的路口,一定要服从交警指挥通行,对于那些不服从交警指挥通行的,将会根据违反情节的严重与否及其条例进行相应的罚款和扣分、拘留。
1.不听从交警指示停车的行为,将会做出罚款200元,口3分的惩罚。《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遇有交通警察现场指挥时,应当按照交通警察的指挥通行,否则将给予处罚。
2.交警拦车不停的行为,违反了《治安管理处罚发》,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阻碍人民警察依法执行职务的,将处于警告或者200元一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一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一下罚款。
通过以上知识的介绍,相信大家对交警指挥的交通安全知识又多了更多的了解吧,不服务指挥后果很严重,被拘留有是极有可能的。佰佰安全网提醒广大的驾驶员,在行车时,不要为了图一时之快,任性违反交通规则,应该做到不争不抢、安全礼让、听从交警的指挥!共两只营造一个良好的交通环境。
( 责任编辑: 武伟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