骗子通过QQ冒充老板让财务转账汇款的诈骗案件,主要是针对公司企业的财务人员,一旦被骗数额巨大。近日,广州市又有两名财务人员中招,最大损失竟达194万元。
为防止公司企业蒙受巨大经济损失,广州市反诈中心昨日发布紧急预警,提醒企业财务人员对社交软件中要求转账汇款的,要提高警惕。
财务人员被拉进“公司高管QQ群”
6月12日下午3时许,反诈中心接某公司财务蔡女士报警,称当天9时30分其工作QQ号被拉入一个新开的“公司高管QQ群”, 有人通过QQ冒充其公司老总“翁总”,以“正在开会不方便接听电话”为理由,在QQ群里指示工作。
随后,“翁总”在群内告知事主有一笔28万元的资金转入其公司对公账号,再转去其他公司,并把一个“网银转账电子回单”截图发到群内,询问事主到账情况。事主经查询28万元未到账,“翁总”在群里继续演戏,表现出很急躁的样子,催着事主先把这28万元转给佛山市某公司一个对公账户内。
因为“翁总”是老板,事主便按指令通过公司对公账户向对方提供的佛山市某地方银行的一个对公账户转账28万元。贪婪的骗子见事主上当,便如法炮制,继续编造其他理由,要求事主分别转账70万元、96万元到该对公账户。当“翁总”第四次指令再转账66万元时,事主才发觉有点不妥,于是用手机拨打翁总的电话询问,真正的老板翁总说“没有这回事”并马上赶回公司,事主才意识到被骗,马上拨打110报警。
事主在派出所做笔录时反映,这个新建的QQ群内共有6个人,除了事主外,还有其公司的“翁总”、两位副总、出纳小韩以及一位文员秦某(但已于今年2月份辞职)。
其实,骗子已露出马脚:试想一个刚刚新建的公司高管群里,如果出现已辞职多时的职员,是否应引起当事人的怀疑?
笔录过程中事主补充道,冒充翁总的骗子,说话口吻跟翁总太像了,也很了解公司的运作,所以才认定对方就是老总并按要求操作转账。而且对方提供的账号是对公账号,更加降低了警惕性。
两个“老总”唱双簧 财务错转52万元
6月13日上午9时许,某科技公司的行政人员陈某在使用公司邮箱时,收到一封QQ邮件(标注该公司名称并附有公司老总唐某的名字),邮件内容是让陈某添加这个QQ号码。陈某误以为是公司老总唐某新使用的QQ号(QQ昵称也显示公司老总唐某的全名),便按指令添加了。
假老板借行政人员之手建Q群,降低财务警惕性:“老总”在QQ中指令陈某新建一个QQ群,把公司的两位财务人员小骆、小卢拉进群。“老总”在群里指令小骆电话联系一个“某公司的张总”,催其尽快把52万元合同款项打过来。小骆按指令拨打“张总”电话,对方称已安排好款项,十分钟后就能转账过来。
两个“老总”唱双簧骗财务:过了一会儿,“老总”在群里告诉小骆该笔52万元合同款项已转入到他的个人账户了。又过了5分钟,“老总”突然在Q群里跟小骆说:“合同中有一项条款对公司不利,今天暂时不签这份合同了。”并让小骆电话通知对方“张总”暂时不签合同。小骆便按指令执行,“张总”称如果今天不能签合同就要把52万元合同款退回。“老总”在Q群里称因对方是转账到他个人账户的,但现在他没空,让小骆先用公司账上的钱退回给对方,并提供两个私人账号让财务转账。小骆于11时许按指令分别向两个账号转账20万元、32万元。下午2时许,当“老总”又在群里指令小骆转账86万元到一个指定的对公账号时,小骆终于觉得不妥,打电话给公司老总唐某,经核实才发现被骗,马上拨打110报警。
反诈中心提醒严控通讯录等资料外泄
1.企业财务人员是诈骗分子实施诈骗的重要人群,不要轻信QQ、微信、邮件中涉及公司转账汇款的信息,尤其是在社交软件中要求转账汇款的,更要提高警惕。
2.企业应加强对内部人员的防诈骗宣传教育与内部制度管理,严控内部通讯录等敏感资料外泄,完善并严格执行公司内部的财务管理制度,尤其针对QQ、微信、电子邮件要求的转账汇款,必须经过公司老总或相关负责人当面或电话核实确认。
3.建议企业对公司邮箱、企业通讯软件等常用通讯系统的安全性加强风险防范及专业维护,以防被不法分子盗号、入侵系统。
4.如遇电信网络诈骗,请迅速拨打110电话报警,并提供准确完整的嫌疑账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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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责任编辑: 罗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