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中院一审公开宣判被告人张建国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6月21日下午,宜兴小贩持刀捅人致2死3伤的案件在江苏无锡宣判。江苏省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以故意杀人罪,一审公开宣判被告人张建国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据了解,被告人张建国是宜兴市宜城街道太滆百货市场一商铺经营业主,曾因私开店铺侧门、私设店铺广告等事项受到宜兴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执法人员的管理而心怀不满,又因为经营、生活琐事与相邻的“爽美土特产”店铺店主钱某一家多次发生冲突而心存积怨。
2017年5月16日上午,宜兴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执法人员在对太滆百货市场进行日常管理时,发现被告人张建国占用人行道摆摊经营,便要求张建国搬走占道经营的物品,张建国不予配合。后在张建国妻子郑某的配合下,城管执法人员与郑某一起将占道经营的两盆粽叶搬至太滆百货服务区通道内。城管执法人员离开后,张建国又将一盆粽叶搬回原地继续占道经营。
返回检查的城管执法人员发现该情况后暂扣了该盆粽叶。张建国见状返身回到店铺中拿出一把单刃尖刀,对协助执法人员孙某胸腹部捅刺致孙某倒地,又对协助执法人员吕某胸腹部捅刺数刀,吕某带伤迅速离开。随后,张建国又持刀冲入“爽美土特产”店铺捅刺钱某胸部数刀。钱某受伤后跑离,张建国在后追赶未果。
紧接着,张建国在太滆百货服务区通道捅刺钱某的母亲邱某胸腹部、腿部等处数刀,然后又不顾身后群众的阻止,从太滆百货服务区通道一路追赶捅刺钱某父亲钱某某至附近的“仙居油条”店铺门口,并在该店铺门口捅刺钱某某胸腹部数刀,尔后逃离现场。
被害人孙某、钱某某经送医院抢救无效死亡。当日16时许,被告人张建国逃至宜兴市芳桥街道通政路屺山村路段时被公安机关抓获。经鉴定,被害人孙某系右上腹部遭受单刃刺器刺戳造成肝、右肾破裂导致大出血而死亡;被害人钱某某系上腹部遭受单刃刺器刺戳造成肝、胃、胰腺破裂导致大出血而死亡;被害人钱某的损伤已构成轻伤二级;被害人邱某的损伤已构成轻伤二级;被害人吕某的损伤已构成轻微伤。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张建国持刀故意杀人,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被告人张建国的犯罪行为导致2人死亡、3人受伤,主观恶性深,人身危险性大,造成的犯罪后果极其严重,虽系初犯且到案后基本如实供述罪行,但不足以对其从轻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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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责任编辑: 慕丹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