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利益驱使,李某等人铤而走险,走上制毒道路,但仅仅两天时间,其行为便就被公安民警识破。尽管只干了两天,可依然躲不过法律的制裁。肇庆市中级人民法院26日通报了该案例。
2016年8月5日,李某伙同黎某、徐某等人开始在怀集县冷坑镇一废弃养猪场制造毒品。7日,李某怀疑制毒场地被公安民警发现,开始组织转移和藏匿制毒工具及已制成的毒品。8日凌晨,公安机关将李某藏匿的毒品查获,并在怀集某酒店将李某抓获,随后,黎某、徐某也相继在自己家中落网。本案查获疑似毒品白色晶体状物共25.436公斤,经检验氯胺酮成分含量为78.89%-82.91%,是俗称的“K粉”。
经肇庆市中院审理,李某、黎某、徐某犯制造毒品罪,分别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无期徒刑和有期徒刑十五年。
据统计,2018年1至5月,肇庆市两级法院共审结毒品类犯罪案件56宗,生效判决犯罪分子92人。其中,判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至死刑11人,重刑率达11.96%。
如何远离传统毒品?
第一,知法守法。自觉学法,时刻清醒地认识到行为的合法与非法性,自觉地将毒品拒之门外,这是远离毒品的第一道,也是关键的一道防线。
第二,加强自身修养,洁身自好。不要以为这是空洞宣教,很多人吸食毒品是心理堤防坍塌的直接结果。只有加强自身修养,才能正确看待生活,抵制诱惑,尤其是遭遇挫折时不会悲观绝望,甚至借毒消愁、自甘堕落。
第三,千万别尝第一口。毒品的特性决定了一旦沾染,无法自拔。“一年吸毒,十年戒毒,终生想毒”已被无数事例证明,坚决不沾不染,不侥幸、不猎奇,切勿重蹈覆辙。
第四,不要结交有吸毒贩毒行为的人。吸毒常有以下特征:思想颓废,纪律涣散,学习敷衍,工作马虎;行为诡秘,习惯撒谎;不讲人格,不知廉耻,即使是以前的好友也常视而不见,感情麻木;精神恍惚,生活无规律,昼夜颠倒,注意力不集中;食欲减弱,身体消瘦,脸色发黄,体力下降,身体常发痒;炎热天气也常穿长袖长裤,生怕露出布满针眼的四肢;经常花言巧语向人要钱借钱,且借钱不还。
第五,远离不健康的娱乐场所。身处毒雾缭绕的地方实际上是不自觉的吸毒,不要在吸毒场所多停留一分钟。
小编总结:毒品问题在我国也成为一大毒瘤,威胁到广大职工的身心健康。一些由于无知沾染上吸毒恶习的职工,毁掉了青春,毁掉了家庭,毁掉了前途,乃至失去了生命。希望大家今后去公共场所一定要提高警惕,远离毒品,珍惜生命。
( 责任编辑: 武伟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