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日上午10时许,特警一大队一中队民警李猛、李星在紫荆山人民会堂进行正常武装巡逻时,接到一名女子求助。女子通过网聊认识一位网友,并意图从这位网友那里购买一些假币,通过约定,这名女子拿一万元现金购买网友五万元假币。两人在约定地点完成交易后,女子觉得不对劲,遂向他们求助。
了解完情况以后,李猛立即向110指挥中心报告,并向单位领导汇报,李星则负责拍照摄像取证登记等工作。
女子在此过程中表现得非常不安,似乎知道她这种行为不好,意图终止特警队员的摄像。李猛汇报完工作后,一边安抚女士,一边对其批评教育。
很快,金水路公安分局民警接到110指派后迅速到达,李猛、李星与金水路分局的民警顺利完成移交工作。
天上不会掉馅饼,这名女子非法购买假币必然要受到法律的处罚,而出售假币的网友也必然要受到法律的制裁。
佰佰安全网提醒购买假币罪是指以非法获利为目的,向他人购买假币的行为。出售、购买、运输假币罪,是指出售、购买伪造的货币或者明知是伪造的货币而运输,数额较大的行为。
( 责任编辑: 慕丹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