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说法> 案例> 交通案例> 正文

员工辞职当天不幸遭车祸,老板赔偿20万

2016.04.05 19:141900

公司应当为员工缴纳相应的社保项目,如果不幸发生意外,可以减轻负担。

唐某提交辞职信的当天,遭遇一起交通事故,构成工伤。而唐某所在的企业因为没有为他缴纳工伤保险,近20万元的赔偿款不得不由企业主自掏腰包。

王某在镇海经营着一家小型模具加工厂,规模较小,平时工人的流动也比较频繁。

2013年3月,江西人唐某来到王某厂里工作,王某没有按规定为其缴纳社会保险,包括工伤保险。2013年10月20日,唐某递交了书面辞职报告。令人意想不到的是,当天下午5点多,唐某下班途中竟发生了交通事故,头部撞伤,住院两个多月。

2014年2月,唐某将模具厂和王某告上了法院,要求工伤赔偿。双方就这次事故是否构成工伤产生分歧。

王某认为,唐某已经提交了辞职报告,双方劳动关系已经解除,故不构成工伤。而唐某认为自己提交辞职报告是事实,但是王某并没有同意自己当天就离职,也没有出具解除劳动关系通知书,因此双方劳动关系没有解除,自己在下班回家途中发生交通事故,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当然属于工伤。

经调查,承办法官认为,我国的《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按照此条规定,劳动者在辞职的时候,应当预留三十日的时间让用人单位可以招录补充人员,保障用人单位的正常运营,劳动者在此期限内要离职的,用人单位有权不予同意。因此,虽然唐某在 2013年10月20日递交了辞职报告,但王某并不能证明双方当时就协议解除了劳动关系,故其主张的事实难以得到支持。

昨天上午,在法官的调解下,王某与唐某达成了赔偿协议:唐某因为交通事故受伤较为严重,构成六级伤残等级,由王某支付其近20万元的工伤赔偿款。而由于王某未为员工缴纳工伤保险,这笔费用要自行承担。对此,王某也坦言自己是花钱买了教训,以后一定要规范自己企业的用工方式。

法官表示,用人单位应当按照规定及时给劳动者购买相应的社会保险,不然一旦发生工伤事故,用人单位将得不偿失。


( 责任编辑: )

展开剩余全文
分享到
  • 微信
  • QQ空间
  • 新浪微博
  • QQ好友
  • 人人网
  • 腾讯微博

相关法规

关于交通部海上救助直升机飞行管理规定(暂行)

2019.01.25 2949

关于甘肃省火车与其它车辆碰撞和铁路路外人员伤亡事故处理暂行规定实施办法

2019.01.24 4473

关于厂修车轴超声波探伤暂行办法

2019.01.23 4882

关于守护铁路桥梁隧道的中国人民公安部队及其上级机关、部队装用铁路电话的规定

2019.01.23 4133

财政部国家计委关于同意延长安徽省铁路建设附加费征收期限的复函

2019.01.22 3848
加载更多

相关案例

关于法民航安全专家赴台湾协助调查飞机失事事件

关于法民航安全专家赴台湾协助调查飞机失事事件

2017.01.04 6464
印度又一架马来西亚客机失联

印度又一架马来西亚客机失联

2016.12.05 6706
为了市民安全出行,遵章守纪文明行

为了市民安全出行,遵章守纪文明行

2016.11.22 8088
男子空运天价藏獒死亡可否获同价赔偿

男子空运天价藏獒死亡可否获同价赔偿

2016.11.14 6219
关于“春木一号”轮海事赔偿责任限制案

关于“春木一号”轮海事赔偿责任限制案

2016.11.08 5751
返回顶部
返回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