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说法> 案例> 医药案例> 正文

江东某失忆病人在医院坠楼身亡

2017.11.05 12:591960


江东某失忆病人在医院坠楼身亡

在江东某康复医院接受康复治疗的一名外来务工青年,在住院大楼顶楼不慎失足坠下,经抢救无效死亡。死者家属为此要求医院赔偿丧葬费、死亡赔偿金、精神抚慰金等共计38万余元,江东法院日前作出一审判决:医院与死者家属各自承担相应责任。

这名外来务工青年因工作期间的一次头部受伤,造成“症状性癫痫”、 “脑功能障碍”、 “矢忆失语”等症状,严重弱智且不能言语。在外地医院治疗后,于2006年8月到江东某康复医院接受康复治疗。8月14日傍晚,他在无人看护的情况下上了住院大楼顶楼,失足坠楼身亡。死者家属认为,医院根本没有尽到应尽的安全保障义务,医护人员没有及时发现病人独自离开病房上顶楼,而顶楼的通往露台大门又竟然敞开着,这是导致病人出事的直接原因,医院要承担全部责任。

医院则提出,在病人入院时即告知家属,病人智力严重衰退,不能控制自己的行为,要有家属24小时监护,医院只负责康复训练,不负责安全监护,病人的父亲也在《病情知情书》中签名确认。而病人出事时,陪护人却没在病人身边,这是陪护失职。因此,病人坠楼应由家属负责,医院没有过错。针对病人家属指出的“医院顶楼安全设施不到位”的问题,医院认为大楼设计允许顶层上人,并装有高度为1.2米的安全护栏,符合有关规定。

江东法院审理后认为,医院对住院病人的生命安全负有保护义务,住院病人不慎在医院里坠楼身亡,医院应对未尽的安全保障义务承担相应责任;医院考虑病人病情特殊,事前特意告知病人家属应进行24小时全程监护,而病人家属却在事发期间与他人聊天,疏于监护,对病人之死存在重大过错,因此相应地应减轻医院的责任。一审判决病人家属承担70%责任,医院承担30%责任。

如果想了解相关法规和解析可关注佰佰安全网的安全说法频道。让你的生活更安心。

( 责任编辑: 赵骏 )

展开剩余全文
分享到
  • 微信
  • QQ空间
  • 新浪微博
  • QQ好友
  • 人人网
  • 腾讯微博

相关法规

关于海口市鼓励投资发展医药产业的若干规定

2019.01.14 2928

关于在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充分发挥中蒙医药作用的实施办法

2019.01.07 3804

关于《医疗事故处理办法》实施细则

2019.01.07 4824

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释义(五)

2019.01.07 4800

关于《医疗机构管理条例》执行中的批复

2019.01.05 4331
加载更多

相关案例

发生医疗事故损害赔偿纠纷“日平均工资”的计算不含法定节假日

发生医疗事故损害赔偿纠纷“日平均工资”的计算不含法定节假日

2018.02.23 6559
关于从某某诉南京市某医院手术方案虽经其亲属签字但诊断有误致手术错误赔偿案

关于从某某诉南京市某医院手术方案虽经其亲属签字但诊断有误致手术错误赔偿案

2018.02.23 5516
怎样从医疗事故“内部消化”看医疗事故责任

怎样从医疗事故“内部消化”看医疗事故责任

2018.02.23 6155
因患者少讲一句话让人多住半月院 医院风险告之不全被判赔

因患者少讲一句话让人多住半月院 医院风险告之不全被判赔

2018.02.23 5077
通州区孩子被抱错21年 两家庭向医院索赔百万

通州区孩子被抱错21年 两家庭向医院索赔百万

2018.02.22 9622
返回顶部
返回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