乘客被“超售”有机票不能登机 航空公司预期违约如何赔偿
事件回顾:
1 西安的靳女士原本打算和同事一行4人,乘坐深圳航空的班级前往韩国首尔。但是,在机场办理登机手续时却被告知,这趟飞机只剩3个座位了。最后靳女士没能搭乘这班飞机。
2 杭州的柏小姐算遇到“超售”情况中比较幸运的,当日她的航班经济舱超售,但幸好头等舱还有座位。
3 不是每个“超售”都能变“升舱”,深圳的周先生曾因“超售”被迫改签,多等了6个多小时,按延误3个小时给周先生赔偿了200块钱。
4 而福州的林小姐很烦心,因超售被迫改变行程,还多花了高铁钱。机场工作人员协商说只能改签到厦门的。但厦门回的福州的动车票需自己承担。工作人员只和你协调,后面处理很不完善。
事件分析:
这是什么节奏?飞机难道也卖“站票”?近几年,有不少旅客都曾有何靳女士类似的遭遇——“机票超售”。机票超售,简单来讲,就是卖的票,比座位数量多,比如有100个座位,但是实际卖了103张票,各家航空公司都可能出现这种情况。
国航:有可能就是航班座位卖超了,有可能您晚到了,其他旅客就占了您的座位。这种正常情况下超售的几率还是比较小的。所以就是您到机场值机之后才能发现,有没有您的座。
深航:和值机时间有关系,如果您是最后的,有可能航班上旅客都满了,您有可能被超售。一般不会太多,就3个5个。不敢太多,就是针对某些航线才会有。
让许多困惑的是:航空公司明知道可能坐不下,为什么还要多卖票呢?
旅客定票、买票之后会改变或者放弃行程,这样一来,就造成航班座位虚耗。所以,如果有更多旅客希望能买票搭乘这趟航班,航空公司会在有些时段的某些航线,多卖一些票。一方面,航空公司为了降低损失,另一方面,也能满足更多旅客的出行需要。
虽然航空公司的损失是降低了,但作为被“超出”的旅客,行程肯定会受到影响。
同样遇到“超售”问题,问题的解决方式和程度却不一样。早在2007年,民航总局运输司曾下发《关于规范客票超售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航空公司履行告知义务,对无法登机的旅客提供相应服务并给予一定补偿等,但并未制定统一的执行标准。一般是提供改签服务,按照时间差予以一定的补偿。
没有统一标准,出现超售情况,具体解决事宜,主要看和现场人员的沟通、协商情况。
东航:超售我们都是安排后续航班的,赔偿是机场方面来和旅客提出交涉,和旅客商谈的。
国航:正常情况下,您到机场发现超售了,公司针对超售有后续安排和补偿措施,机场值班经理会给明确答复。
航空公司辩解“超售”是国际惯例。那么,航空公司是否该为“超售”承担责任?
北京市律师协会消费者权益保护专业委员会主任邱宝昌认为,超售属于一种“预期违约”,航空公司为了自身的利益,事前设置的一种行为,对消费者,对旅客来说是种违约的行为,即便事前告知了消费者,航空公司也应承担责任。
航空公司为了自身的利益,这种做法也不是说他就是不能做。但是一旦遇到超售,怎么解决消费者的正当权益、合理诉求,怎么维护他的权益?什么是国际惯例?世界上190多个国家,是不是190多个国家都是有这种例子呢?即便是国际惯例,国际很多航空公司的做法,在咱们国内引进来的时候他只引了一半对自己有利的,比如超售在美国、在欧盟确实存在,一旦发生了超售他能给你安排的很好。一张机票他可以给你免了,半个小时、一个小时再安排另一航班,完了你一些补偿。所以说在国外如果遇到超售的话就相当于咱们中国买彩票中奖了,因为航空公司知道他理亏,一旦发生了超售的、撞车的话他是违约,他只有安排得让你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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