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铁携带行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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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铁携带行李

北京地铁规定:

一、严禁携带超长(1.8米以上)、易碎(如玻璃及易碎玻璃制品等)、笨重(如自行车、洗衣机、电视机、台式电脑显示器、电冰箱等)、妨碍公共卫生、车内及站内通行、容易污损地铁设备和站车环境的物品及动物进站乘车。
二、携带物品面积超过一个座位面积的,需另加购一张同程等额车票;身高达到1.3米的儿童需购票进站。

《南京市轨道交通乘客守则(试行)》的第二条中也规定,“乘客携带的物品重量不得超过20公斤,长、宽、高之和不得超过1.8米。列车拥挤时,携带行李物品的乘客应当听从轨道交通经营单位工作人员的安排,不得强行上车。”

地铁安检工作中较为常见违禁品:易燃、易爆、利器、管制刀具、发胶、空气清新剂、杀虫剂、自喷漆、染发剂、清洁卫生间使用的盐酸溶液、小瓶装的医用酒精、超过2公斤的白酒等液体,生活用品类的菜刀、水果刀等管制刀具,女性使用的防狼喷雾、电击器以及锯子、榔头等工具都属于违禁品。

北京地铁乘车规定:乘客携带的物品重量不得超过30千克,长度不得超过1.8米,宽和高均不得超过0.5米。不得携带妨碍车内及站内通行和对运营安全可能造成影响的其它物品乘车。携带物品面积超过一个座位面积的,需另加购一张同程等额车票。

《上海市轨道交通管理条例》规定:乘客携带的物品重量不得超过20千克,长、宽、高之和不得超过1.8米,体积不得大于0.15立方米,并不得影响其他乘客乘车。

《南京市轨道交通乘客守则(试行)》的第二条中明确规定,“乘客携带的物品重量不得超过20公斤,长、宽、高之和不得超过1.8米。列车拥挤时,携带行李物品的乘客应当听从轨道交通经营单位工作人员的安排,不得强行上车。”

地铁规定的违禁品:

根据2014年1月开始实施的新版《上海市轨道交通乘客守则》,乘客坐地铁携带行李的尺寸大小、重量等都有调整,不符规定的将不得进站。原本规定行李不能长于1.8米,重量在20千克,今年开始明确,本市地铁内携带物品进站:重量不超23千克,体积不超0.2立方米,长度不超1.7米,地铁安检将加强把关。

北京地铁乘车规定:乘客携带的物品重量不得超过30千克,长度不得超过1.8米,宽和高均不得超过0.5米。不得携带妨碍车内及站内通行和对运营安全可能造成影响的其它物品乘车。

在《南京市轨道交通乘客守则》的第二条中中,对乘客携带的物品重量有明确的规定:“乘客携带的物品重量不得超过20公斤,长、宽、高之和不得超过1.8米。列车拥挤时,携带行李物品的乘客应当听从轨道交通经营单位工作人员的安排,不得强行上车。”

对地铁行李的重量和尺寸有限制,主要是出于安全需要考虑。一来,地铁在城市内属于短途客运系统,在承载能力方面无法与火车等长途客运系统相比;二来,过重过大的行李会占用较多公共交通资源,对车厢的运载量及其他乘客乘车带来影响,很容易引发擦撞等问题,影响运行安全。小编在此呼吁,市民携带符合标准的大件行李进站时,上下车时还请格外注意,避免发生安全意外。

《北京市轨道交通乘客守则》

1、严禁携带爆炸、易燃、自然、有毒、腐蚀性和杀伤性等危险品(如雷管、炸药、鞭炮、汽油、柴油、煤油、油漆、电石、液化气、各种酸类等)以及容易污损地铁设备和站、车环境的物品乘车。

2、乘坐地铁凭当日本线有效车票或月票、证件检票进站。使用月票、证件乘车,要主动出示票证。每张车票可免费携带1.2米以下儿童一名,不足1.2米者不能单独乘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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