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辞退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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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辞退维权

公司非法辞退员工的取证:

1、你工作内容的证据,如电子文本,资料,公司相关的其他资料;

2、你工作的相关标识,如工作信签,员工牌,员工服装等与公司相关的任何证明;

3、公司给你的制度依据,最好是盖章或印刷整套、册的资料,比如员工手册、财务制度,员工名册等等;

4、公司正式员工或领导与你交流的资料,比如工作安排、书面通知、电子邮件的通知等等;

5、你可以尝试与公司主管领导对话,然后录音,并将领导的名字一定要在录音材料里面体现,否则,法院很难确认录音材料的真实性;

6、你可以通过人证,其他离开公司的员工的证言,证明你在公司上班。

7、其他能与公司有关的材料,均可作为证据使用。

申请劳动仲裁都要遵循的程序为:

1、申请及举证。遭到非法辞退,在决定申请劳动仲裁后,除了按照要求完成劳动仲裁申请书并递交外,还必须收集能够证明劳动关系的证据。

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用人单位辞退员工不给证明,可以去当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者去劳动争议仲裁部门申请仲裁。

申请劳动仲裁劳动者应掌握下列证据:

1、劳动合同。

证明原劳动关系存续的期间(包括试用期)、工资数额、岗位地点等情况,有利于仲裁员、法官对案件基础性事实的了解,同时这些内容对于单位是否构成为违法解除劳动合同以及赔偿金数额的计算都有重要意义,因此劳动者若持有真实的劳动合同,理应提供给仲裁庭或法庭。

2、用人单位解除与劳动者劳动合同的书面通知。

劳动者应当特别注重用人单位以何种理由解除与劳动者的劳动合同。若在劳动者只是由于能力有限不符合工作岗位的要求的情况,但是单位却以劳动者旷工为由,解除了与劳动者的劳动合同。则劳动仲裁机构、法院在查明事实的情况下,会支持劳动者的仲裁请求。理由是:一、劳动者没有旷工,单位肯定拿不出劳动者旷工的证据。二、单位所能拿出的,仅是劳动者不符合工作岗位要求的证据,由于这个证据与单位解除与劳动者劳动合同的理由无关,对本案的结果没有实际意义。

被公司非法辞退维权需要的证明材料:

1、社会保险记录,社会保险缴费记录是证明存在劳动关系的一个强有力的证据。

2、工资发放记录,如盖章的工资条,工资卡的银行记录。

3、胸卡、门禁卡。

4、房贷收入,缴税证明,可以以买房买车贷款为由让公司开据收入证明。

5、考勤卡 最好原件,且有公司的公章之类的。

6、代表公司签署的商业合同,文件,以及授权书等;最好有原件。

如果被公司非法辞退的维权:

1、调解

相信大多数人在遇到非法辞退这一类劳动纠纷时,首先想到的是与用人单位进行调解,如果调解成功即达成调解协议,纠纷基本得到解决。在各解决方法中,调解无疑是最快捷方便的,但是缺乏一定的强制性,是双方妥协让步的结果。

2、仲裁

能够通过调解解决的纠纷案件毕竟是有限的。如果调解失败后可选择申请仲裁,当然我们也可以不经过调解直接申请仲裁。当我们通过仲裁立案后,5天内仲裁机构决定是否受理,如果予以受理,经过组织仲裁庭调查取证后进行仲裁调解,然后作出仲裁裁决。

被公司辞退后赔偿标准:

1、公司辞退你的原因是什么,原因不同,补偿或者赔偿是不一样的。

2、如果是你有以下的情形的,公司是不需要对你补偿或者赔偿的: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3、如果是以下的情况,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也就是我们常说的n+1个月工资的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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