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染病垃圾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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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染病垃圾处理

1、 用黄色带盖医疗垃圾桶收集,并套专用黄色医疗垃圾袋。当容器3/4满时,垃圾袋封口并贴上专用标识。

2、 废弃的尿液、胸腹水、脑脊液等标本可直接排入有污水处理系统的下水道。

3、 微生物实验室的病原体培养基、标本和菌种、毒种保存液等在产生地用压力蒸汽灭菌后再按照感染性废物收集。

4、 输血袋应在输血24小时后,单独收集于黄色医疗垃圾袋。

5、 废弃的血液、血清、粪便标本,及其他感染性废物放入有医疗垃圾袋及带盖医疗垃圾桶内。

6、 隔离的传染病人或疑似传染病人产生的废物(含生活废物)应用双层黄色医疗垃圾袋密闭包装。

携带病原微生物,具有引发感染性疾病传播危险的医疗废物。

被病人血液、体液、排泄物污染的物品,包括:棉球棉签,引流棉条,纱布及其他各种敷料;一次性使用卫生物品,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以及一次性医疗器械;废弃被服;其他被病人血液、体液及排泄物污染的物品。

传染性医疗废弃物是指医疗机构在医疗、预防、保健以及其他相关活动中产生的具有感染性、病理性、损伤性、药物性、或者化学性的各类废弃物。这些废弃物含有大量的细菌或病毒,并具有空间污染、急性病毒传染和潜伏性传染等特征。

国家卫生部门的医疗检测报告表明,医疗废弃物的病毒和细菌的危害性是普通生活垃圾的几十、几百甚至上千倍。如果随意丢弃或处理不当,任其混入普通生活垃圾、流散到民众生活环境中,不仅会污染大气、水源、土壤以及动植物,还可能成为疫病流行的二级源头。

安全处置传染性医疗废弃物的第一步在于分类和隔离,确诊患者或疑似患者产生的医疗废物需要使用双层包装及时密封后按传染性废物处理。刀具、针头等锋利废物需与化学药剂、液体等其它废弃物进行分离处理,以免造成隔离包装破损。

1、 感染性废物分流

感染性废物不应与一般固体废物以及危险性废物相混合,应根据废物产生特点予以分流。此外,感染性废物尚须分门别类,每种类型的废物相应的方法处理。再者在本单位处理的废物也要与运往别处处理的废物分开。

2、 感染性废物的确定

负责管理感染性废物的人员应该清楚本单位有哪些废物种类以及何处产生,然后按照废物管理条例,有效地实施废物的处理。

3、 包装和贴标签

用来包装废物的容器可以保护废物处理人员、病人、工作人员以及其他无关人员免受感染性物质的损害和致病。选择何种容器盛装废物应考虑废物的种类、收集、转运、储藏以及处理方法。

感染性废弃物处置的管理应符合国家和地方的相关法律规范要求;将操作、收集、运输、处理及处置废弃物的危险减至最小;将实验废弃物对环境的有害作用减至最小;实验室废弃物处理,所有感染性材料必须在实验室内清除污染、高温灭菌或以规定的方式包裹运至政府指定地点焚烧。

严格人员进出,进出重点防护区域的人员,需做好个人防护物品的消毒和妥善处理,建立台账管理。有条件的地区,可安排医疗废物收集、贮存、转运、处置一线操作人员集中居住。

运送及焚烧处置装置操作人员的防护要求应达到卫生部门规定的一级防护要求,即必须穿工作服、隔离衣、防护靴、戴工作帽和防护口罩,近距离处置废物的人员还应戴护目镜。每次运送或处置操作完毕后立即进行手清洗和消毒,并洗澡。手消毒用0.3%~0.5%碘伏消毒液或快速手消毒剂揉搓1~3分钟。

医疗废物的收集、贮存、转运、处置全过程严格按照卫生健康主管部门有关要求,加强对医疗废物和相关设施的消毒以及操作人员的个人防护和日常体温监测工作。

涉疫医疗废物不可露天存放。

运输车辆进入医废处置单位前,要先对车辆外部进行喷洒消毒,卸载后再对空车和卸运工具进行消毒,含氯消毒液浓度在1000mg/L左右,转移运输的过程要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

转运路线尽量避开人口稠密地区以及饮用水源地等环境敏感区域和上下班高峰期。

采取就近集中处置原则,专车专用,并且车辆有明显医疗废物标识,一车双人,原则上不得与其他医疗废物混装、混运,条件达不到的可将涉疫情医废与其他医废在车内分区分层放置。

接收、运送医疗废物前,应检查标识、标签以及封口是否符合要求,涉疫医疗废物在转移过程中不得打开包装袋,如接收时发现有破损,应立即重新包装、标识。

涉疫医疗废物必须按照传染病医疗废物进行分类收集,不得与其他医疗废物和生活垃圾混堆混装,严格按照《医疗废物专用包装袋、容器和警示标志标准》要求,规范使用双层黄色医疗废物收集袋封装后,再置于指定周转桶(箱)或一次性专用包装容器中,同时包装表面应有“感染性废物”标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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