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意外伤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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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意外伤害

首先应及时拨打保险公司的客户服务人员电话,了解需要准备的单证,以便保险公司快速理赔,然后将准备好的材料提交给保险公司。保险公司在所有单证齐全的情况下,在7个工作日内会作出结案通知,被保险人或受益人接到通知后,可凭本人身份证和户籍证明到保险公司领取赔款或到以提供的存折帐号中查询赔款是否到帐。当然,学生意外险报销,一般需要提供以下资料:

(1)本人身份证或户籍证明复印件;

(2)有关部门出具的意外伤害事故证明(如果时交通事故或者已经公安机关的事故需要出具该机关部门的事故说明书,如果不是,需要被保险人工作单位或者居委会出具证明,具体内容见附件);

(3)医疗费原始收据(发票)及处方(药品清单);

(4)医学诊断证明;(如果已经住院治疗还需要出具住院期间的病历复印件和出院小结,如果有放射或影像检查需要提供检查报告等);

按形式分类,有以下几类: 校园火灾事故、楼道踩踏事故、山火事故、危房坍塌事故、校车 交通事故、人为砍杀事件、春游交通及翻船事故、触电事故、食物中毒事件、游泳溺水事故;

按性质分类: 责任事故、非责任事故;过失责任事故、故意责任事故;人为事故、非人为事故;

按根源分类: 自然灾害、事故灾难、治安案件、卫生事件等;

学生意外死伤的主要类型有以下几类: 车祸、火灾、溺水、窒息、中毒、烧(烫)伤、跌伤、撞伤和击 伤、动物咬伤、异物卡入喉鼻、针刺、踩到铁钉、割伤、其他伤害等;

致死的主要类型有几下几类: 车祸、淹溺、跌倒和高处坠落、噎塞、火灾、触电、物击、窒息、 危房倒塌、自杀、他杀等。

1.学校建立学生意外伤害事故与突发事件的第一责任人制度,明确在课堂教学期间,任课教师为第一责任人;在课余活动中,现场目击者或第一个接到学生报告的教职员工为第一责任人。第一责任人必须配合学校共同解决事故。

2.学生意外伤害事故与突发事件的第一责任人的职责是:对发生意外伤害的,立即告知卫生室与班主任;对发生突发事件的,除立即报告班主任及校长室外,尽可能采取有效措施予以制止,防止事态扩大。

3.当事学生所在班级的班主任的职责是:立即赶赴事发现场;及时告知家长和报告学校领导;负责事后的教育、关心,在孩子恢复期间协同其他教师或校领导上门家访。

4.接到意外事故或突发事件报告的校领导的职责是:立即赶赴事发现场并组织指挥处理。

学生发生意外伤害或住院后应及时拨打保险公司的客户服务电话,了解需要准备的单证,以便保险公司快速理赔,那学生意外保险报销比例是多少你知道吗?在学校购买的学平险,报销比例为80-100%。

如果是在学校统一购买的“学平险”,要看具体的条款规定,直接找出当时缴费后学校发保单回执,就可以看到具体的免赔金额和报销比例,通常是80-100%之间;如果自己没有,找学校的老师可以要或者请他代为查询。如果是自己单独购买的意外伤害保险,也要看具体的产品条款,一般来说,免配额在0-200元之间,报销比例也是60-100%之间。

意外伤害保险,一般未成年人不超过10万的保额。另意外险,包含意外身故,意外伤残,意外医疗。具体可以报销多少,要看所投保的保额是多少及是报医疗费用或伤残费用。

学生意外伤害赔偿上限的最高赔偿限额是保险合同双方当事人对保险事故损害赔偿约定的最高赔偿额。在财产保险方面,赔偿限额与保险金额大致相同。在责任保险和意外伤害保险中,通常是根据设想的事故损失,制订适当的损害赔偿金额作为保险人支付赔偿的限额。在规定赔偿限额内,保险人可根据实际损失情况酌情赔偿。一般学生意外赔偿的项目和标准如下;

学生意外伤害赔偿标准是什么?

学生伤害事故赔偿的范围与标准,按照有关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或者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中的有关规定确定。

一般来说,学生意外伤害有以下赔偿项目:

(1)学生伤害事故的赔偿范围应当根据人身伤害事故的具体情况确定。学生伤害事故的责任人应当赔偿医疗费、营养费、误工补助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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