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青海省2010年地质灾害防灾预案
为做好2010全省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避免发生重大群死群伤责任事故。根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务院令第394号)和《青海省地质环境保护办法》(青海省政府令第72号)的有关规定,结合全省地质灾害重大隐患情况,特编制本预案。
一、2009年地质灾害及引发因素
(一)地质灾害
2009年共发生突发性地质灾害25起,其中滑坡22起、崩塌3起。灾害发生于西宁市区、大通县、湟中县、湟源县、平安县、化隆县、同仁县、泽库县、同德县、祁连县、门源县、天峻县、玉树县13个县(市)。其中西宁市区滑坡3起、崩塌2起;大通县滑坡2起;湟中县滑坡5起;湟源县滑坡1起;平安县滑坡1起;化隆县滑坡3起;同仁县滑坡2起;泽库县崩塌1起;同德县滑坡1起;祁连县滑坡1起;门源县滑坡1起;天峻县滑坡1起;玉树县滑坡1起。突发性地质灾害造成13户村民50人受灾,1人死亡,1人轻伤,毁房147间、毁耕地2758亩、果园21.5亩,毁坏树木100棵、苗木31.1万株,毁坏县乡公路4km、引水渠2km、排洪渠1.5km、地下供水管网2km、输电线路1km等,灾害造成交通、供电、供水中断,对75户(408人)村民、333名僧人及8300万元的固定资产构成威胁,直接经济损失714.3万元。
2009年突发性地质灾害造成的起数、直接经济损失比2008年有所增加;与多年平均值相比死亡人数明显减少,直接经济损失有所增加,属地质灾害危害偏重年份。
(二)引发因素
1.降水
2009年全省汛期降水局部偏多,由降雨天气引发的地质灾害共13起(均为滑坡),占灾害总数的52%。因降雨天气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为679.95万元,占总经济损失的95.19%。
2.不规范的人为活动
2009年因人为不合理的开挖坡脚及渠道渗漏引发地质灾害5起,占灾害总数的20%;人为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为11.1万元,占总经济损失的1.55%。
二、2010年地质灾害态势预测
(一)2010年降水趋势预测
根据青海省气象局气候中心2010年度(3-10月)气候趋势预测,春季(3-5月)总降水量海西西部在8mm以下,海西东部和小唐古拉山在34-50mm之间,省内其余地区在38-160mm之间。与历年同期相比,海西西部和唐古拉偏多2-4成,东部农业区大部、祁连、共和、同德、黄南、果洛大部、玉树正常略多,省内其余地区正常略少。
夏季(6-8月)总降水量海西西部不足15mm,海西中东部在30-95mm之间,青南牧区大部在160-360mm之间,省内其余地区在110-400mm之间。与历年同期相比,湟中、湟源偏多2-3成,民和、门源、玛沁、玉树大部、格尔木正常略多,海西东部和西部、玛多、共和、循化偏少2-3成,省内其余大部地区正常略少。
秋季(9-10月)总降水量海西中西部不足7mm,青南地区在45-190mm之间,省内其余地区在27-120mm之间。与历年同期相比,门源、共和、达日、玉树南部、海西西部偏少2-3成,西宁、刚察、同德、达日、五道梁正常略少,海西中部和东部、贵德、尖扎、海东大部偏多2-3成,省内其余大部分地区正常略多。
经对青海省1960-2001年50个台站逐月暴雨累计出现过798次,暴雨发生时间在6-9月,其中6月份累计出现84次,占年总次数的11%;7月份累计出现260次,占年总次数的33%;8月份出现314次,为年总次数的39%,是暴雨出现最多的月份;9月份累计出现101次,占年总次数的13%;其他月份累计出现39次,仅占年总次数的4.9%。
(二)2010年地质灾害态势预测
据2010年度气候趋势预测,省内的汛期降水大部分地区正常略多,特别是秋季海东大部偏多2-3成,省内其余大部分地区正常略多。据对1990-2009年突发性地质灾害资料统计,有70%左右的地质灾害发生在6-9月份。因此,今年汛期的全省突发性地质灾害发灾程度呈增高的趋势。
三、2010年地质灾害类型、发生的重点区域及引发因素
(一)地质灾害类型
2010年地质灾害仍以崩塌、滑坡、泥石流等突发性灾害为主。
(二)地质灾害重点区域
青海东部地区为2010年发生地质灾害的重点地区。包括西宁市区及湟中、大通、湟源3县,海东地区民和、乐都、平安、互助、化隆、循化6县,黄南州同仁、尖扎,海南州贵德、同德、兴海、共和、贵南5县,海北州祁连、门源2县,玉树州玉树、杂多2县,果洛州玛沁、玛多2县,海西州德令哈市等。
受灾对象主要为居住于高陡不稳定斜坡区和泥石流迳流、堆积区的居民群众以及生产生活等基础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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