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07年度全市动物防疫责任制考核情况的通报
(惠府办〔2008〕17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保证动物防疫责任制的贯彻落实,根据市政府《印发惠州市动物防疫责任制的通知》(惠府〔2001〕133号)精神和《惠州市动物防疫责任制考核指标及评分标准》,2007年底,市政府派出考核小组,对各县、区2007年度动物防疫责任制工作进行了检查考核。现将考核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2007年,各县、区进一步贯彻落实动物防疫责任制,加大了资金投入力度,动物防疫工作逐步走向法制化、规范化轨道,各项动物防疫措施得到较好落实,重大动物疫病得到有效控制,实现了全市重大动物疫病零疫情、畜产品安全零事故。考核结果显示,2007年,各县、区和乡镇(办事处)共安排动物防疫经费908.3万元,比上年增加25%;按疫苗采购数计算,全市口蹄疫、禽流感、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猪瘟、鸡新城疫免疫密度均达到100%;生猪和家禽的因病死亡率均控制在国家要求的范围之内;畜禽免疫抗体整体水平进一步提高,兽药和饲料市场的监管工作得到进一步加强。16项动物防疫责任制考核指标执行情况较好,动物防疫工作取得显著成绩,有效促进了畜牧业的健康稳定发展,维护了公共卫生安全,保障了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社会稳定。
二、考核结果
按照《惠州市2007年度动物防疫责任制年度考核评分办法》规定,考核小组对各县、区动物防疫责任制16项考核指标逐项进行了考评。各县、区考核得分分别为(按得分高低排序):惠城区467分、大亚湾开发区463分、博罗县461分、惠东县457分、惠阳区455分、龙门县454.5分,均达到了市政府规定的优秀等次(详见附件)。
三、存在问题
2007年,我市的动物防疫工作虽然取得了显著成绩,实现了重大动物疫病零疫情,但还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一是少数县、区的动物防疫经费不能及时、足额安排,影响了动物防疫工作的开展;二是个别县、区对兽医管理体制改革认识不足,改革力度不够,改革进度偏慢;三是动物标识和动物疫病可追溯体系建设的实施情况总体不够理想,个别县、区的动物免疫标识使用率还比较低;四是动物防疫行政执法有待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办案质量有待提高;五是动物防疫实验室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和完善。
根据以上考核情况,市政府决定授予惠城区、惠阳区、惠东县、博罗县、龙门县和大亚湾开发区“2007年度动物防疫责任制考核优秀单位”称号,各奖励人民币15000元。
希望各县、区政府进一步加强对动物防疫工作的领导,切实落实责任制,认真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增加经费投入,加大工作力度,保证各项动物防疫措施和计划的有效实施,全面提升我市动物防疫工作水平,为确保畜牧业的健康稳定发展和维护社会安定作出更大贡献。
附件:2007年度惠州市动物防疫责任制考核成绩表
惠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〇〇八年三月七日
附件 2007年度惠州市动物防疫责任制考核成绩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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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责任编辑: 赵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