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省消防工作目标责任制专项督察情况的通报
各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属各单位:
2008年3月17日至4月15日,省政府派出6个督察组对各市、县政府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消防工作的意见》(国发〔2006〕15号)、《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消防工作的意见》(琼府〔2006〕43号)和省政府“2007年全省坚决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电视电话会议(以下简称“12.19”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的情况进行专项督察。现将督察情况通报如下:
一、各市县主要工作及成效
(一)加强对消防工作的领导,全面落实消防工作目标责任制。一是各市、县政府依法履行消防工作领导职责,把消防工作纳入议事日程,进一步建立健全消防工作联席会议制度。2007年以来,各市、县共召开72次工作会议分析消防工作形势,专题研究解决消防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和难题,海口、三亚等市县政府主要领导深入基层开展专题调研,及时排查和消除隐患,确保消防安全。二是制定消防工作发展规划,推动消防工作科学发展。各市、县结合实际情况,制定了本地区关于进一步加强消防工作的实施意见并组织实施,海口、三亚、洋浦、陵水等市县还制定了《消防工作“十一五”发展规划》,将消防基础设施和消防装备建设、消防工作社会化等内容纳入政府工作计划。三亚市政府计划到2010年投入10500万元资金用于公共消防基础设施和消防装备建设。三是政府相关职能部门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的意识有所增强,职能部门联动机制建设进一步完善。海口市还实行了火灾隐患整改部门函告制度。
(二)加大公共消防安全基础设施的建设力度,城市消防抗御火灾的能力明显增强。各市、县政府普遍重视消防工作的可持续发展,不断加强城市公共消防基础设施建设。一是城乡消防规划编制任务基本完成。全省县级以上城市都已完成消防规划编制工作,海口市还编制了桂林洋、大致坡等重点镇的消防规划,三亚市专项消防规划已正式批准实施。二是消防装备和公共消防设施建设不断加强。2007年以来,全省共新增消防车33辆、消防摩托车37辆、消防器材2970件套、市政消火栓1472个和一大批个人防护装备。三是消防站建设进展顺利。洋浦特勤消防站、三亚市消防指挥中心建成并投入使用,海口白龙、海甸西消防站和三亚海坡消防站正在建设,万宁兴隆消防站和琼海特勤消防站也在筹建中。
(三)全面深入开展火灾隐患整治工作,全省火灾形势平稳。各市、县结合本地区火灾特点和消防安全形势的需要,深入开展火灾隐患排查等一系列专项整治工作,特别是省政府“12.19”电视电话会议召开后,各市、县迅速制定方案,全面开展整治工作,督促各职能部门落实责任、联合检查、共同执法,形成了整治火灾隐患强大态势。据统计,各地共开展各类专项整治活动17次,检查单位10860家,发现火灾隐患8661处,督促整改7898处,实施政府挂牌督办重大火灾隐患单位11家,整改销案9家。通过专项治理,初步建立起 “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群众积极参与”的消防工作新格局。2007年至今,全省共发生火灾1662 起,死 7 人,伤 10 人,直接财产损失 740万元,遏制了重特大火灾事故的发生。
(四)消防经费投入有所增长。一是2007年全省投入消防工作经费达9568.85万元,占全省财政收入的0.9%。其中,海口、三亚、澄迈分别投入2954.94万元、1960万元和328.9万元,洋浦开发区采取政府和企业共同出资的模式投入消防经费2664万元,创历史新高。二是全省2007年从征收的1.56亿元城市公用设施配套费中划拨2482.67万元用于公共消防基础设施建设。
(五)大力推动消防工作社会化进程,社会防控火灾能力进一步增强。一是深入开展消防宣传教育。各市、县以消防宣传“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农村、进家庭、进农垦”为依托,通过多形式、多载体,积极开展面对面的消防宣传教育,大张旗鼓开展消防宣传。二是推进农村消防工作。各市、县普遍贯彻落实海南省新农村建设消防工作暨“千村五一”消防宣传现场会精神,制定本地区农村消防工作方案和标准,部署开展了社会主义新农村消防试点工作。三是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有突破。洋浦率先在全省建立首支合同制消防队伍,征召了20名合同制消防队员。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不够均衡。部分市、县政府消防工作目标没有层层分解,社会单位消防工作责任不明确;没有建立和执行责任制考评机制,消防工作责任落实不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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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责任编辑: 赵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