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说法> 法规> 文件通知> 正文

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2007-2008年度消防工作目标责任检查考评的通知

2018.09.17 11:541638

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2007-2008年度消防工作目标责任检查考评的通知

各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属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省政府决定对各市、县政府落实2007-2008年度《消防工作目标责任书》情况进行考评,并对各市、县全国“两会”和博鳌亚洲论坛2009年年会期间消防安全保卫工作部署情况进行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考评时间

2009年3月5日至3月13日

二、检查考评内容

(一)验收、考评各市、县政府完成《2007-2008年度消防工作目标责任书》情况。

(二)各市、县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以及部署“两会”、博鳌亚洲论坛消防安全保卫工作情况。

(三)研究重大消防工作情况。

三、检查考评方法

(一)听取汇报。由各市、县政府向检查考评组汇报。汇报内容主要包括本市、县开展的消防主要工作、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情况、消防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以及原因分析等。各市、县有关部门负责人参加汇报会。

(二)查阅资料。查阅各市、县政府研究部署消防工作的会议记录、制发的文件、主要领导关于消防工作的讲话稿、批示以及组织开展专项检查、考核资料等。

(三)实地检查。随机抽查3个政府职能部门、2家社会单位和消防部队及部分社区街道,重点检查政府职能部门履责、社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社区消防建设、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火灾隐患整治、消防部队装备建设和资金投入以及市政公共消防设施建设情况等。

(四)反馈交流。检查结束后,由考核组向各市县政府反馈检查情况,指出存在的问题,并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

(五)限时督办。对各市、县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由省政府办公厅予以专项督办,限时办结。

检查考评组由省政府办公厅、省公安厅、省监察厅、省发改委、省财政厅、省商务厅、省教育厅、省民政厅、省建设厅、省文化广电出版体育厅、省卫生厅、省工商局、省质监局、省旅游局、省安监局和省公安消防总队等部门派员组成。

四、有关要求

各市、县政府和洋浦经济开发区管理局要逐项对照2007-2008年度《消防工作目标责任书》及随文印发的《验收考评细则》,认真组织自查,总结经验教训,对没有落实目标的要分清责任,分析查找问题的根源,并根据自查情况准备好书面汇报材料。

附件:海南省2007-2008年度消防工作目标责任书验收考评细则(略)

二○○九年二月二十五日

如果想了解相关法规解析和案例可关注佰佰安全网的安全说法频道。让你的生活更安心。

( 责任编辑: 赵骏 )

展开剩余全文
分享到
  • 微信
  • QQ空间
  • 新浪微博
  • QQ好友
  • 人人网
  • 腾讯微博

相关法规

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2007-2008年度消防工作目标责任检查考评的通知

2018.09.17 1638

凉山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检查考核2008年度消防工作的通知

2018.08.12 1656

文山州人民政府关于2008年度政府消防工作责任制检查考评情况的通报

2018.01.09 1532

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省消防工作目标责任制专项督察情况的通报

2017.11.28 1924

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全省消防工作目标责任制考评情况的通报

2018.06.30 1378
加载更多

相关案例

返回顶部
返回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