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止委托生产医疗器械目录
一、部分植入材料和人工器官类医疗器械
1.血管支架、血管支架系统(外周血管支架除外);
2. 心脏封堵器、心脏封堵器系统;
3. 人工心脏瓣膜;
4.整形植入物(剂)。
二、同种异体医疗器械
三、部分动物源医疗器械
1.心脏、神经、硬脑脊膜修补材料;
2.人工皮肤;
3.体内用止血、防粘连材料;
4. 骨修复材料;
5.其他直接取材于动物组织的植入性医疗器械。
四、其他
1.心脏起搏器;
2.植入式血泵;
3.植入式胰岛素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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