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关于医疗器械经营许可申请程序有关事宜的通知
各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我局于2005年1月10日下发《关于核发〈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有关事宜的通知》(云食药监注(2005)3号)之后,充分发挥了各州市局的行政资源,调动了工作积极性,有效地缩短了管理相对人申办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的时间。在总结2005年工作经验基础上,为进一步完善办理程序,更好地为申请人提供服务,现就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申办程序作如下调整,请遵照执行。
一、自本通知下发之日起,按省局云食药监注(2005)3号文件要求,须报省局审批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申请,其受理通知书委托州市局发放(通知书格式见附件1),申办时限30个工作日,自受理通知书发放之日起开始计时。申办过程中各个环节的时限见《云南省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工作流程图》(附件2),请各州市局做好前期准备工作,严格按规定程序执行。
二、按省局云食药监注(2005)3号文件要求,须报省局审批变更事项且不涉及现场检查项目的,直接报省局受理办公室,涉及现场检查的变更由各州市局在5个工作内完成受理、检查工作后报省局受理办公室。
三、州市局上报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申请资料要按要求整理齐全,装订成册,在规定时限内上报。
四、为方便申请人了解申办程序及相关申办要求,请各州市局在2006年5月31日前,将申办程序及要求按照附件3格式在州市局网站及办公场所公示,告知申请人。
附件:
1.受理通知书格式(略)
2.《云南省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工作流程图》(略)
3.《云南省二、三类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申办程序》(略)
云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二〇〇六年四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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