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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将医用防护口罩等产品列入《国家重点监管医疗器械目录》的通知

2018.01.06 15:442140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将医用防护口罩等产品列入《国家重点监管医疗器械目录》的通知

发文单位: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文  号:国食药监械[2003]204号

发布日期:2003-8-13

执行日期:2003-8-13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监督管理局:

根据《医疗器械生产企业日常监督调度管理规定(试行)》(国药监械[2003]13号)有关条款的规定,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决定将“医用防护口罩”和“医用防护服”产品列入《国家重点监管医疗器械目录》。

特此通知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二○○三年八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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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责任编辑: 赵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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