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转发市卫生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夏秋季肠道传染病和登革热防治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发布部门: 福建省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发布文号: 榕政办[2005]142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各有关部门:
市卫生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夏秋季肠道传染病防治工作的意见》、《关于进一步加强登革热防治工作的意见》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五年八月二十三日
关于进一步加强夏秋季肠道传染病防治工作的意见
目前正值霍乱等肠道传染病流行的高峰季节,近期我市又频受台风暴雨影响,使水源和海水产品受病原菌污染的机会增加。为进一步加强夏秋季肠道传染病防治工作,针对目前我市疫情的形势,特提出以下防控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确保防治措施落实。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在当地政府的领导下,严格按照2005年霍乱等肠道传染病防治工作方案,切实加强霍乱等肠道传染方面防治工作的领导。疾控、医政、监督应按职责分工,全面加强辖区内霍乱等肠道传染病防治工作的监督、检查与指导,确保各项防控措施落实到位。
1、卫生监督机构要对事件发生地区的食品卫生、环境卫生以及医疗卫生机构的疫情报告、医疗救治、传染病防治等进行监督执法;召开各级各类学校、工地集体食堂、宾馆酒楼、快餐、中小餐馆等负责人和经营者参加的餐饮业的食品卫生工作会议,部署夏秋季肠道传染病的防治工作,加强监管,防止群体食源性疾病的发生和流行。
2、要认真落实“三管一灭”工作(管水、管饮食、管粪便,灭苍蝇)。建设部门要加强工地食品卫生管理及自来水厂的内部卫生管理,加强水质监测,确保出厂水质符合国家卫生标准;爱卫办要结合夏秋季传染病防治工作,积极开展以灭蝇为主的爱国卫生运动;城管部门要加强市容环境卫生尤其是垃圾的综合治理;工商和贸发部门要加强集贸市场的食品卫生的监管,认真落实市场及周边内外环境消杀工作,严防腐败、变质的海产品上市;农业水产部门要认真做好海产品养殖业的卫生管理与监测工作。技术监督部门要抓好食品加工环节的监督。
3、教育部门要切实加强学校内部食堂的食品卫生管理。应做到食物煮熟煮透,生熟分开,注意海水产品的采购、清洗、加工和销售等环节的卫生安全;尤其要对新入学学生进行卫生防病知识宣传,培养良好饮食卫生习惯,教育引导学生在校内用餐,不搞群体性聚餐活动,严防群体食源性疾病的发生。
4、加强对流动人口的卫生管理。流动人口卫生管理贯彻“谁用工、谁教育、谁主管”的原则,要在当地政府领导下,由公安、城建、劳动、招工单位与所在地居委会共同配合,切实加强管理。尤其是抓好建设工地、厂矿、临时用工单位的卫生管理。密切注视流动人口中腹泻疫情动态,一旦发生疑似病人,及时报告,并采取相应措施。
二、加强疫情监测,建立疫情通报制度。各级医政部门要加强对医疗单位的监管。进一步规范医院肠道传染病人的采样检验、诊断治疗与救治转诊工作,加强医务人员的业务知识培训工作,提高医务人员的诊断、急救和检验等业务水平。一是各级疾控机构要加强疫情监控,落实24小时值班制度。城区应实行疫情日、零报告,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理。二要建立严格的疫情通报制度。做好各级卫生机构疫情信息的沟通工作,同时应根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的规定及时做好疫情调查处理,并写好初步报告、进程报告和结案报告。三要加强对全市医疗机构肠道门诊和疫报的督导。各区疾控机构要对疑似病例采样检验,做好病家周围500米范围内外的环境消毒指导工作,对密切接触者预防性连续服药3天,并造册登记。四要加强水产品的监测。各县(市)区要加强对全市集贸市场贝类水产品轮流采样,发现阳性样品马上报告。各区疾控中心每天9:00前向市疾控中心应急科(电话:83351294,传真:83315616)上报疫情,市疾控中心每天上午11:00前报市卫生局应急办,市应急办每天下午4:30报市政府。
三、加强医疗机构肠道门诊建设,规范疫情报告程序和转诊制度。各级医疗机构肠道门诊要规范管理、规范治疗、规范报告,对疑似病例要在服药前及时采样、及时检验、及时报告,加强腹泻病例、疑似病例、临床诊断病例、实验室确诊病例的监测工作。特别是社区医疗机构、乡镇卫生院、门诊部、个体诊所对疑似病人应按疫情报告法定程序及时报告医疗机构所在县区疾控机构,及时转诊,不得留滞腹泻病人(危重病人除外)。凡有腹泻病人应到区级以上医院就诊,并免费检验。有疫情的区(县)要做到“有泻必治、有泻必检、高疑即报、高疑即管”,尤其加强肠道门诊中腹泻病例(一天腹泻三次以上,泻便异常)的监测工作。医院领导或感染科要定期下科室检查,主动开展疫情搜索,发现疑似病例应按疫情报告法定程序及时上报。同时,医院还要做好疑似病人的隔离与治疗,市区疑似病例待病情稳定后一律及时转诊到市传染病院隔离治疗(不要等化验室报告结果),要严格出院标准,对检测出的霍乱菌株和报告单要及时送辖区疾控中心。
四、加强卫生宣传,提高群众自身防病能力。新闻媒体要通过专家专访问答形式加大夏秋季肠道传染病防治知识宣传力度,各街道、社区应做好健康教育和卫生宣传工作,通过印发宣传单、墙报等多种形式提高群众卫生防病知识水平,重点宣传“食熟食、饮开水、饭前便后洗净手”。在霍乱高发易发期严禁大操大办婚丧、普渡等群体性聚餐活动,切实把住“病从口入”关。
市卫生局
二○○五年八月二十二日附:关于进一步加强登革热防治工作的意见
今年以来,登革热在东南亚多个国家和地区持续暴发流行,并呈现发生早、传播迅速、暴发强度大、波及范围广、输入病例多等特点。一月份马来西亚登革热病例已发生3625例,13人死亡。一季度越南大约有8800多人感染登革热,7月底以前柬埔寨有4136人患登革热,其中90人已经死于此病。台湾高雄县今年已发生5例本土性登革热确诊病例。去年我市个别地区发现登革热病例,今年我市无本土病例发生,仅发现一例输入性病例。当前正值登革热流行高峰期,为了加强登革热预防控制工作,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促进经济社会稳定发展,针对我市目前登革热防治的严峻形势,特提出以下防控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狠抓防治措施的落实。1、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在当地政府的领导下,切实加强对登革热防治工作的领导,组织疾控、医政、监督等职能处室按职责分工,加强辖区内登革热防治工作的监督、检查与指导。针对当前国内外登革热的流行态势,结合本地的实际情况,分析存在的薄弱环节,切实落实各项防治措施,确保不发生重大疫情、二代病例以及不死人。2、各级爱卫办要组织开展爱国卫生运动,铲除蚊虫孳生地。最近我市频繁遭遇台风的袭击,大量的雨水积聚造成蚊媒孳生地的增加。因此,各级爱卫办要根据蚊虫密度监测情况,协调各街镇、居村发动和督促本辖区开展以灭蚊防蚊为主的爱国卫生运动。特别出现登革热病例的地方应定期清理卫生死角,清除积水,做好防蚊灭蚊工作,消除室内外白纹伊蚊孳生地,确保达到蚊媒控制指标。防控工作要覆盖本辖区各居(村)委、机关单位、住宅小区、公共地带、工地等,不留卫生死角。3、建设部门要制订建筑工地的环境卫生管理办法,定期监督检查建筑工地特别是停建工地灭蚊和清除蚊虫孳生地的工作,配合街道落实建筑工地的防蚊灭蚊措施。4、市政园林部门要做好市政设施及公园的防蚊灭蚊工作。要搞好公园环境卫生,清理公园、广场、花圃、苗圃的垃圾,清除废弃和闲置的积水容器,水池、水景、沟渠等积水应有防蚊措施;做好下水道的清疏工作,保障排水通畅,防止出现蚊虫孳生地。5、教育部门要督促各类学校在开学前大搞环境卫生,清除蚊虫孳生地;将预防登革热知识纳入健康教育课本,对学生开展健康教育。要求学校在9月初对所有学生讲授一节预防登革热健康教育课,提高广大师生的防病意识,增强自我防护登革热的能力。
二、加强疫情、蚊情监测,及时发现病例。1、各级疾控机构要加强疫情监测,密切关注从东南亚等登革热疫区返回人员的健康状况,主动开展登革热疫情监测,做到早发现、早诊断、早报告、早治疗、早处理、不出现二代病例;2、加强对辖区内各级医疗机构发热门诊的督导和不明发热病例的检查,尤其对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所要重点检查,并对疑似病例采样检验,以保证不漏报一例登革热病例;3、加强外环境蚊媒的监测,按照登革热监测工作方案要求,每月做好各监测点的蚊虫密度调查,并配合爱卫办对布雷图指数超过5以上的村(居)开展灭蚊活动。
三、医疗机构要加强对不明原因发热病人的搜索,规范疫情报告程序。各级医疗机构要加大对具有发热、头痛、肌肉痛、皮疹和面、颈、胸部潮红等症状病人的筛查和诊断,对于疑似登革热病例,要尽快按程序向所在地疾控机构进行报告,并及时采集血清标本检测。院领导或感染科要定期下科室检查,主动开展疫情排查,做到发现及时、检验及时、上报及时。同时,医院还要做好疑似病人的隔离与治疗,市区疑似病例一律及时转诊到市传染病院隔离治疗。
四、要开展预防与控制登革热知识的宣传和教育工作。宣传部门要经常组织电台、电视台、报社等新闻媒体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全市“消灭蚊子,预防登革热”的公益宣传,免费播放登革热预防知识。各街道、社区要加大健康教育工作力度,提高群众登革热防治知识知晓率,力争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使群众自觉参与到登革热防治行动中。
市卫生局
二○○五年八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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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责任编辑: 赵骏 )